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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5月17日14:14
  近日,江西省纪委出台《关于在全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要求今年底全省所有部门和单位都要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到2012年底,形成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据了解,该省将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目标,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行内设机构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从今年第一季度起,全省各级机关按岗位、处室、单位的顺序排查廉政风险,重点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四类风险,按三个风险等级评估,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制定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廉政风险重点岗位情况及工作流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确定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岗位,经群众举报两次以上且查实存在问题的,或在民主评议中排名后三位的,将给予“廉政风险黄牌警告”,并对该岗位负责人实行重点监管。

  《意见》将风险管理理论引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按照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检查防范效果三个步骤,重点研究“一把手”特别是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同时,重视把现代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意见》强调,一方面,要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传统有效措施,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真正抓好对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防范;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预防腐败的作用。(周卫明)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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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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