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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高中生传播淫秽照片获刑 法庭上泪流满面

来源:宁波网-宁波晚报
2010年05月19日14:45

  本报讯 当民警在绍兴一家网吧将小亮抓获时,他正在制作新网站。谁也想不到,这个17岁的高中生利用休病在家的日子,建了一个网站,并往网站上传了几百张淫秽图片,网站首页的点击量超过了10万人次。昨天,奉化法院审结此案,被告人小亮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三千元。

  建网站拉广告赚钱

  去年5月,还在读高中的小亮因病休学在家,闲着没事干,就在互联网上搜索,看看用什么方法可以快速赚钱。

  小亮在网上打入“快速赚钱”进行搜索,很快弹出了几十个网页,小亮无意间点开其中一个网页,里面介绍开办网站可以发财,一月少则能赚6000元,多则几十万元。小亮心动了,他与那个网站的管理员取得了联系,然后在对方指导下,花了两周时间研究怎么建网站,怎么拉广告赚钱。小亮花了300元从那家创富网站购买了400兆的空间,并按要求做好了一个动漫网站,起名为“童话屋”。

  上传色图增点击量

  接下来,小亮开始到处做网站宣传,在QQ群、百度贴吧等地方多处发帖。但一星期下来,网站的浏览量不见起色。于是小亮通过QQ联系了帮自己建网站的公司,对方点拨说,可以放些淫秽图片上去。去年5月到今年1月,小亮不间断地上传淫秽图片至网站的一个子栏目“H漫”,前后共计450张。这招还真是立竿见影,短短半年,网站首页的点击量就超过了10万人次,而且数字还在不断攀升中。

  小亮心中窃喜,接下来便四处为网站拉广告赚钱了。可就在他沾沾自喜的时候,网站的异常反应引起了服务器所在地奉化市警方的关注。小亮被抓获后交代,他通过网站拉广告一共赚取了402.99元钱。

  法庭上母子俩泪流满面

  庭审过程中,小亮的态度一直很好。面对法官“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等发问,小亮茫然地回答“不知道”。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亮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复制、传播淫秽电子图片,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且能自愿认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判决。

  宣判后,法庭进行了现场教育。小亮的母亲愧疚地对儿子说:“你以前总说妈妈管你管得紧,妈妈只是怕这个社会太复杂,你一不小心会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不过,有错误咱们不怕,只要能改。妈妈不怨你,会一直陪着你。”母亲在哽咽中说完这翻话时,被告人席上的小亮早已泪流满面。(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汪美芬 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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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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