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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检讨强积金计划 患绝症人士或可提前领取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19日15:02

香港积金局建议患绝症的供款人,在65岁之前领回强积金。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新网5月1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强积金(强制性公积金)管理局今年将为强积金计划作10年一次的大型检讨,正研究酌情容许患有绝症等重病人士,在65岁前提取供款,但细节仍需要再行研究。另方面,现行《强积金条例》下,如雇员强积金账户的累算权益少于5000元,并在过去12个月没有供款,又表明无意在将来就业,是可提前提取户口内的累算权益,而积金局将考虑是否需要调整5000元的门坎。

  此外,积金局也正就供款入息上下限作出检讨,建议将下限由5000元加至5250元;上限则由2万元增至3万元,并已咨询各界意见。积金局指出,有意见认为一下子将供款入息上限提高一半,会为劳资双方造成沉重负担,建议应先增至2.5万元。积金局表示,希望在最低工资水平7月订出后,才考虑调整幅度,并将建议提交政府。

  另一方面,积金局已开始为明年推行的“强积金半自由行”作准备,包括统一转换强积金受托人的申请表格,并会加强公众教育及向全港逾2万个强积金中介人提供教育,向他们讲解计划详情,预期在明年4月开始测试相关电子平台。此外,积金局表示,自2000年推行强积金计划至今,基金每年的平均回报率为4.8%,但在金融海啸的影响力渐退后,单计去年3月至今年2月的平均回报率则高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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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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