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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获准试点电力直接交易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年05月20日03:03

  六企业获准试点电力直接交易

  标志着电监会主导的直购电试点向纵深发展

  本报北京5月19日讯(记者范思立) 记者今天从国家电监会获悉,电监会同意福建省六家电力用户与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等六家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直接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这六家电力用户是福建三钢集团、南平铝业、翔鹭涤纶纺纤、翔鹭石化、福建南纸、福耀玻璃,它们分别属于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

  据悉,直接交易试点的输配电价暂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福建和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复的标准执行。根据该通知,福建省电网输配电价中,基本电价执行福建省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103元,其中11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86元,22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68元。

  目前全国有12个省份正式上报了直购电试点方案,其中辽宁抚顺铝厂和安徽省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已正式获批实施,福建、甘肃的输配电价标准也已得到正式批复。

  业内专家认为,福建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获批,有助于推动中国电力市场逐步走向市场化,标志着直购电试点正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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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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