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京毅受贿844万判死缓 受贿款中包括国美110万
来源:
新京报
2010年05月21日04:00
本报讯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副司长、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日前,北京市二中院一审认定郭京毅受贿额高达844万余元,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郭京毅对指控表示无异议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利用其担任原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投资法律处处长、原外经贸部及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以及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便利,在公司上市审批、股权变更报批、外资并购项目审批、改制项目审批、典当公司设立报批以及反垄断调查等过程中,接受请托,为多家公司提供帮助。同时,郭京毅还为律师介绍项目、为律师代理项目在原外经贸部及商务部审批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以明显低价购房获利、收受银行卡、接受他人为其支付购房购车款、为亲属减免学费等方式,收受共计334万余元。
此外,郭京毅还接受请托,分别伙同时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的许满刚(另案处理)、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原处长刘伟(另案处理),在两家公司接受检查及设立外资公司报送审批时,提供帮助。郭京毅共收受387万余元,并以明显低价购买别墅一套,获利123万余元。
此案庭审时,郭京毅对指控表示没有异议。据了解,其已退回全部受贿赃款,并有677万元赃款扣押在案,他在昌平区的一处别墅也已被查封。
法院认为,郭京毅的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被审查后,坦白了有关部门不掌握的受贿事实,积极退赃,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宣判后,郭京毅未立即表示是否上诉。
受贿款中包括国美110万
据了解,在郭京毅844万余元的受贿款项中,包括国美电器公司110万元行贿款。此前几天刚宣判的黄光裕案中,国美公司因向税务官员及公安人员行贿,被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500万元,但行贿的几名官员中并无郭京毅。法律人士猜测,可能由于多种原因,对这110万元并未追究行贿方责任。
记者昨日就此事致电国美公司新闻发言人何先生,但截至发稿仍未得到对方任何回复。
案件
在向郭京毅行贿的10多家单位和个人中,不乏知名公司和知名企业人士,除了首富黄光裕和他旗下的国美电器,还有苏泊尔公司董事长苏显泽,以及中国最大的民营燃气企业———新奥集团总裁杨宇。新奥也成为行贿者中最大手笔的一家。
助新奥减违规处罚得400万
指控中,郭京毅最大一笔受贿来自中国最大的民营燃气企业———新奥集团。
1999年,郭京毅就已与新奥总裁杨宇结识,并在新奥集团香港上市过程中给予帮助。作为回报,杨宇将郭京毅大哥安排到新奥旗下的房地产公司工作,并指示下属,以低于市场售价一半的价格,将两套房产卖给了郭氏兄弟。按照当时的房价计算,郭京毅从中获利42万余元。
2004年,新奥集团及其子公司涉嫌逃汇、非法套汇、非法使用外汇等违规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察觉出异常,由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负责调查此事。但许满刚正是郭京毅的老熟人,杨宇得知这一情况后,请郭帮忙,表示能接受罚款,但希望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通过郭京毅的介绍,许满刚在一次杨宇邀请的高尔夫球会后,收下了一块欧米茄牌手表。此后不久,外管局便作出处罚决定,认定新奥集团违规使用外汇及非法套汇总额近亿元,按5%比例罚款人民币500多万元。
这个处罚结果令杨宇很满意,作为感谢,他给了许满刚一张存有310万港元的银行卡。而作为中间人的郭京毅要求杨宇兑现承诺,分四次收取了杨宇387万余元。
据了解,郭京毅被“双规”期间,许满刚担心受牵连,将310万港元的银行卡还给了杨宇,但他最终未能逃脱。羁押期间,许满刚写下10万字的检讨,后悔自己“交友不慎”。
帮首创设外资公司获123万
2002年,郭京毅升任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法司副司长,当时首创公司欲设立外资公司,找到郭京毅帮忙。郭找到时任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处长的刘伟,两人合力提供了帮助。
事成之后,郭京毅和刘伟以5折价格,从首创公司下属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北京西三旗的雪梨澳乡小区,各买了1套别墅,两人比邻而居。法院认定,这笔交易令郭京毅获利123万余元,刘伟获利124万余元。目前郭京毅的这套别墅已被查封。
帮助苏泊尔并购案收30万
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张玉栋,是郭京毅北大法律系1982级国际法专业同班同学。张玉栋曾向郭京毅承诺,如果成功介绍代理项目,可以按照律师费的5%到15%提成。对思峰律所办理的项目,郭京毅等人关照有加,审批时间相对很短。这样的合作长达10年之久。郭京毅共收受张玉栋贿赂78万余元。
苏泊尔公司就出现在这个链条上。2006年8月,法国SEB集团开始苏泊尔并购谈判,但遭遇国内该行业多家企业反对,称这是“危及行业企业生存”的垄断式并购。随后,商务部启动反垄断调查。
为应对调查,苏泊尔公司董事长苏显泽通过杨宇认识了张玉栋和郭京毅。苏显泽先后向郭京毅支付好处费30万元,并向郭指定的代理律师张玉栋支付了100万代理费。郭京毅向苏显泽表态,收购是好事,一口锅影响不了国家安全。他会起草反垄断调查报告,手续上的事让张玉栋去办就可以了。
最终,2007年,苏泊尔并购案反垄断调查获商务部批准,后法国SEB集团控股苏泊尔。
改法规助国美上市拿110万
据了解,国美董事会主席黄光裕与张玉栋私交甚好,黄通过张结识了郭京毅。
2004年,国美电器欲借壳海外上市,要将65%股权转让给一家外资公司,但该比例超过了法规规定的外资占股上限。为了推动成功上市,郭京毅不惜主导修改法规,放开了外资占股限制。
2006年11月1日,国美宣布收购另一家电器公司。此前4天,商务部就这起电器收购案举行听证会,这是商务部对零售业并购活动进行的首次反垄断调查听证会。尽管参会家电业巨头均投了反对票,但会后在商务部未作出最后表态的情况下,合并却突然宣布成功。而当时,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副主任正是由郭京毅兼任。
法院认定,2004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在这两件事项上,分两次收受人民币110万元。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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