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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界人士建言落实“新36条”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年05月21日05:27

  工商界人士建言落实“新36条”

  本报北京讯(记者江宜航) “‘新非公经济36条’能否从根本上为民间资本打开一条可行的通道,突破‘看上去很美’的瓶颈,打破挡在民营企业前方的玻璃门,关键在于贯彻落实。”19日下午,在全国工商联召开的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非公经济36条”)座谈会上,8位工商界人士与来自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以及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讨论。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表示,“新非公经济36条”的出台,将对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民间投资将会在重要行业和领域得到较大发展,民间游资将会被更多地合理引导投向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锁认为,“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相对困难、人们普遍担心会出现‘国进民退’的背景下,国务院出台‘新非公经济36条’放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意义非常重大。”他说,对比2005年颁布的“老非公经济36条”,“新非公经济36条”不仅进一步明确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在具体行业准入方面也有很多突破。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傅军认为,“新非公经济36条”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等有重要意义。他说,在当前出口越来越困难,政府投资后续乏力的背景下,只有培育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拉动民间投资,中国经济才有望迎来新一轮增长。

  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科瑞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跃文说,“松绑”民间资本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自“老非公经济36条”以来在各类文件中频繁出现,但似乎只是“看上去很美”。民间资本不仅在交通、电信、能源等垄断行业的进入上进展缓慢,甚至还遭遇种种“玻璃门”。

  对此,四川省人大常委、四川金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陆文表示赞同。他说,目前民营企业对政策的信心不足。“其实民营企业并不需要特别支持,只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和发展环境就足够了。”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哈尔滨翔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迎霞建议,国家应该把政策措施的落实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检查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业绩。

  全国工商联执委、亿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邓伟也表示,在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的同时,还应将“新非公经济36条”的贯彻落实列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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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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