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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华:城镇化建设需防止损害农民利益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21日13:46
  中新网成都5月21日电 (鄢银婵)2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在四川成都出席“新型城镇化建设”论坛时发言表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镇化进程,无论如何不能损害农民利益。

  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在长久的历史长河中,并未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及其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导致农村生产要素持续流失,从额头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与城市。李金华认为,加快推进城镇化,既是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当务之急,也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李金华曾在参加一个城乡一体化论坛时,被问及如何解决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保护农民利益。这位提问者担心,城镇化建设不但不能惠及农民,反而会有损于农民。李金华认为,这种担忧,并非没有道理。“要解决这一担忧,首先要稳步推进各小城镇和大城市的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把发展乡镇中小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流动。”他说。

  此外,在城乡一体化中可能破坏农村本体这一问题,也引起了李金华的注意。他表示,如果在城镇化建设中,把农村这一本体破坏了,农村也就不能再称为农村。李金华说,接下来在把握城镇化特点的同时,将重点研讨四川这个西部大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模式和路径,这对加快城镇化进程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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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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