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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安局新规:民警不适应政法工作必须调离

来源:重庆晚报
2010年05月22日02:42

  民警不适应政法工作必须调离警方将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打造管得住自己、镇得住坏人、帮得了百姓的铁军

  本报讯 由公安部、国家监察部等部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将于下月实施。近日,市公安局召开电视电话会,动员部署“除积弊、正风气、强素质、树形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相关负责人强调,不适应政法工作的民警必须调离公安机关,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等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开除出警察队伍。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即将开展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市公安局将坚持严抓严管,实现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下降、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下降、公安机关公信度上升的“两降一升”目标任务,打造一支管得住自己、镇得住坏人、帮得了百姓的铁军。对那些敢于以身试法、败坏队伍形象的人,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教育整顿活动结束后,不适应政法工作的,必须调离公安机关。

  警方介绍,6月1日,由公安部、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即将实施。这是公安机关第一部规范民警纪律行为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共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措施,其中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等行为将被开除出警察队伍。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以平安重庆建设为主线,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出色地履行了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神圣职责。全市公安民警以极大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投入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中,展示了不怕牺牲、英勇顽强、连续作战、无私奉献的优良警风,涌现出了以周鑫、程明、帅辉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和个人。

  记者 徐其勇 实习生 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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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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