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寻衅滋事被判拘役
来源:
京华时报
2010年05月23日02:16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声称帮朋友龚某出气,高中学生王兵和刘龙(均为化名)将龚某的“情敌”张某带到旅馆,将对方打成重伤,并强迫他写下3000元欠条。昨天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兵拘役四个月。
今年2月,密云某高中高三学生龚某用女朋友的QQ聊天,发现男生张某给自己女友发了一朵玫瑰花的图片,龚某大为吃醋。第二天龚某在学校见到张某时,两人发生口角,张某将龚某打伤。龚某的同学王兵和刘龙(另案处理)听说此事后,对张某进行殴打,并向其索要龚某的医药费,采取威胁手段强迫张某写下3000元的欠条。后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兵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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