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女大学生被警方记录曾吸毒 疑遭人冒用姓名(图)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2010年05月23日04:02
安女士拿出女儿获得的多个荣誉证书,说女儿是个好孩子 本报记者 唐奇 摄

  本报吉林讯  (记者唐奇 实习记者李洪洲)23岁的吉林市女孩晶晶(化名)是山东某大学空乘专业大三学生,就在她即将步入社会时,人生履历中出现了吸毒记录,但她称从未接触过毒品,那么这个污点是从哪里来的?

  女儿回家称在派出所“被吸毒”

  4月23日,晶晶的母亲安女士对记者说,“2008年,正读大二的晶晶被选为校学生会秘书长,高兴得她决定在暑假去深圳旅游,因为她哥哥在深圳居住。没想到,去深圳十几天后,就和哥哥吵架赌气要回家。”安女士说,那年8月5日19时许,晶晶因为没有赶上火车,便在车站附近的一家旅馆住下了。

  “想不到晚上9点多钟,来了几个民警把晶晶带走。”安女士说,晶晶回家后讲了这次遭遇,民警将她带到派出所,称她的身份证在住宿登记时,显示在吉林市有吸毒前科。晶晶坚称自己没有吸毒,也不知道毒品是什么样子的。

  第二天早晨晶晶才被放行。临走时,几名民警给她一个电话号码,让她回吉林市联系河南街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说她的尿检结果呈阳性,让她在一张写满字的纸上签名。晶晶没有签字,但按下了手印。

  安女士说,8月9日,晶晶坐火车回到了吉林市。第二天,晶晶在政务大厅开了无犯罪证明,花了50元的手续费。接着,她与深圳警方留下的电话号码联系,想将无犯罪记录证明寄过去,但对方称不知此事。安女士夫妻由此认为,女儿碰到了骗子,见晶晶身上没钱就把她放了。

  接到女儿有吸毒记录的电话

  谁知事隔一年多,4月22日,吉林市北极街派出所民警给安女士打来电话,问她家里是否有叫晶晶的,并通知说在公安局内部的网络信息中有其吸毒的记录。

  这让认为风波已过的安女士夫妇很震惊。“我们做父母的对她最了解,从出生到高中毕业从未离开过父母一步,就是生病,也不缺课不迟到。在生活上也很节省,从不乱花一分钱,而且特别孝顺,父母给的午饭钱她都舍不得花,攒起来给爸爸买了衣服,也从不去网吧。”安女士说,孩子的爸爸对女儿的要求非常严格,从不让孩子晚上出门,也不让孩子进网吧。有一次,上小学的晶晶出去玩,晚上9点多才到家,父亲生气地打了她一个耳光。

  4月23日,安女士去了北极街派出所。民警说,网上肯定有记录,而且晶晶是二次涉毒,但现在查不了,电脑有故障,让她过几天再来查。

  “得知女儿涉嫌吸毒,我和孩子爸爸很生气。因为大学三年她都在外地,我们咬不准她是否有此行为。”安女士说,她给女儿打电话核实,女儿情绪很激动,“无论是在吉林,还是在深圳,我都没有碰过毒品,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毒品,如果你不相信我,我就一头碰死。”

  记录显示晶晶两次涉毒

  安女士称,她想拿出无犯罪记录证明为女儿证清白,可是当初开出的证明遗失了。

  4月27日,记者陪安女士来到吉林市政务大厅,希望调出晶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底根,但已经没有记录,得重新办理并需要当事人按手印,可晶晶远在青岛。

  在河南街派出所,安女士没有查到晶晶的吸毒记录。河南街派出所民警开车去了北极街派出所,半小时后,民警回来告诉安女士,在那里查到了晶晶的吸毒记录。第一次是2004年2月13日,在吉林市疯马音乐基地吸食摇头丸;另一次是,2008年8月5日,深圳市南山街派出所接到有人报案出警,抓到了晶晶,其尿检呈阳性。记载晶晶涉毒的单位是吉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安女士说,2004年,晶晶正在上中学。

  记者看到,在禁毒支队的电脑记录中,除了晶晶名字和照片外,其他信息包括家庭住址、民族、身高等都不对,安女士说,晶晶是朝鲜族,而登记是汉族,晶晶的身高为170厘米,登记为163厘米。

  第一次可能有人冒用其姓名

  对记录中显示晶晶在疯马音乐基地吸食摇头丸,禁毒支队民警刘晶表示,经过核实,基本可以排除是晶晶吸毒,而是有人冒用其名逃避处罚。

  为什么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才通知家属晶晶涉毒?刘晶说,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当时没有电脑联网。4月份,禁毒支队为了核实涉毒人员信息,通知北极街派出所民警对晶晶的涉毒情况进行询问,以确保核实清楚。刘晶表示,如果是错误记录,她会上报,并且尽快处理,而且警方正在处理这种类似的错误信息记录,并且要求基层民警配合处理此事。

  吉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赵立民说,从调查结果看,确实有失误。但在深圳的涉毒记录中,尿检呈阳性,所以还不能判断晶晶究竟吸没吸毒,还需要和深圳市南山街派出所联系,对此事进行核实。

  对于晶晶曾开出过无犯罪记录证明,赵立民表示,无犯罪证明只能体现不涉及刑事犯罪,而吸毒是治安违法行为,情节不严重。如果确认有吸毒行为,应该对其治安拘留或罚款,一般不低于2000元。而晶晶在南山街派出所没有被罚款,也没有被治安拘留,这种情况,他也无法解释。

  赵立民表示,核实清楚后,才能判定晶晶是否吸过毒。

  记者拨通了深圳市南山街派出所的电话,一警官称,不方便透露,需要当事人去派出所核实。

  存在这种情况的不止一人

  4月29日,晶晶的父亲写了一份申诉书,赵立民接到申诉书后表示,“已经向深圳警方发了协查函,如果晶晶没有吸毒事实,就可以把此记录删除。”

  5月21日,赵立民在与记者通电话时称,已经联系了深圳警方,但那边传来的消息是案卷底卷找不到了。赵立民表示,如果不出意外,6月份结果会出来,将统一上报省公安厅。在此之前,当事人晶晶需要回吉林市处理此事。

  刘晶说,目前,此事已通过派出所和分局开证明,再上报到省公安厅,直至上报公安部。由此可以说明,晶晶在2004年的涉毒记录基本不符。

  刘晶表示,存在晶晶这种情况的不止她一人,需要统一调查、核实。这些记录信息,都是在2006年上的网,每一个信息到底是否准确,需要集中处理调查,工作量很大。就目前来看,取消晶晶吸毒记录的可能性很大。 (来源:新文化报)
转发至:搜狐微博 白社会
责任编辑:廖恒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