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城镇污水处理资金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5月23日08:09
人民网太原5月22日电 (记者伍彧彧) 日前,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后,山西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城镇污水处理运营经费,县城镇污水处理经费补助与工作好坏直接挂钩,打破“吃大锅饭”的常规。
为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工作,加快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山西省财政设立了县城镇污水处理运行专项奖励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经费,切实解决山西省污水处理设施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建设资金不足、管网不配套以及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
“以奖代补”范围主要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奖励补助经费与污水处理量挂钩,即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核认定的年度污水处理量,每处理1吨污水奖励补助0.1元。另外,按照有关规定,领取补助资金还需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二是各市、县要制定污水处理运行经费核拨办法,保障污水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城镇污水处理企业要达到省考核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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