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82万元银行职员逃亡14年自首时他忏悔:给我8000万也不贪了
靠无续存款的方式虚存104万元,张宁(化名)和老同学刘某一起,卷款82万余元潜逃。14年的逃亡生活,让他不堪回首。
日前,张宁鼓起勇气,向大渡口区检察院自首。“如果能重来一次,给我8000万也不干了。”张宁忏悔说。
案情介绍
两人取走82万潜逃 1996年7月初,30岁的张宁和老同学刘某,合谋贪污某银行大渡口支行的公款。
随后,刘某按约定到该银行开户。当月12日,张宁利用银行会计的职务之便,先后往自己和刘某的账户上虚存104万余元。第二天,两人前往渝中区五一路、大坪等营业厅,从账户上取走82万余元。随后,两人潜逃至福州、宁波等地,将赃款用于购房、炒股和消费。
2001年7月22日,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2002年5月16日,刘某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10年5月19日上午,张宁向大渡口区检察院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