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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通报“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情况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5月24日15:30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报道,2010年5月24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两部联合组织的清查整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情况向地方人民政府进行通报,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整改查处力度,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主持会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通报了全国“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情况等。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超英就辽宁省开展“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工作及成效进行了发言,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就国家重点项目坚持依法建设、规范管理等作了发言。

  2009年11月以来,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国2007年10月-2009年10月期间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进行清查整改。2010年1月下旬,两部联合组成10个核查组,对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查处整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进展情况进行重点核查。3月下旬,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对各地清查整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评估。

  截至2010年3月25日,全国范围内共清理出2007年10月-2009年10月期间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72宗,涉及土地总面积61.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7.2万亩。各地清查出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中,已经立案35479宗,立案率96%;结案30421宗,结案率86%。共收缴罚款15.67亿元,拆除建筑物面积1470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面积3124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3.42万亩。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4233人,落实332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32人,已经追究510人。

  专项行动期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安排,公开曝光和挂牌督办了一批典型案件。2009年11月30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公开挂牌督办了河北省廊坊市上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艺林文化公园等5起违法案件。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开曝光和查处了132件违法案件。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在当地政府的有力领导和支持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措施有力,“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总体上取得较好成效,遏制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 会议要求各地要限期完成“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促检查;认真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整治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违法用地;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加强重点项目用地规范管理的各项措施。

  此前,国土资源部专门召开“加强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座谈会”,邀请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能源局、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主管领导和相关司局负责同志等,通报了全国“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和国家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与会各部门认为,严格土地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要求,各部门对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有责任、有义务做到保障有力、监管到位,促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成为依法依规用地的表率和典范。与会部门还共同研究了国土资源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文件目前正在送各部门签发,将以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实施。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能源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北京主会场会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和副秘书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察机关负责同志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部门负责同志,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同志,以及各市(地)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了各地分会场的会议。 (来源:新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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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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