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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三岁华裔女童独自夜市游荡 母亲疏忽或遭控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24日16:28
  中新网5月24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温哥华市一个3岁的华裔女童,20日晚8时被人发现独自在华埠夜市“游荡”,直到第二天早上,女童的母亲才现身,把女儿接回家。有邻居指出,该女孩的母亲可能是单亲妈妈,有赌博的习惯。另也有华裔律师指出,该华裔母亲疏忽照顾女孩长达12小时,情节相当严重。

  认识事件中3岁女童的华裔邻居周先生表示,他20日晚上曾经见到女童,由于当时不见她的母亲在旁,就用手提电话联络女童母亲,要她赶紧回家照顾女儿。

  他指出,女童不大可能是自己外出,而应该是有人带她出去的,因为从住处到大街,要经过三道要用钥匙才能开启的门。女童母亲好像有男朋友,但20日晚上并没见到他。

  讲广府话的周先生说:“女童母亲租住片打东街的柏文单位已有3年多时间,她应为单亲妈妈,他从未见过女童父亲,但平日未见她惹来麻烦。”

  一对华裔夫妇则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女童母亲似有赌博习惯,过去她也有把女童独自留在家中的纪录。他们说,女童有时也会到他们住所,还告诉他们自己妈妈去赌博了。不过警方及儿童厅对此不予置评,只说会调查。

  一个住在附近的李先生则表示,他有一个女儿,只比事件中的华裔女童大1岁,她们曾经一起玩耍,所以自己也认识女童的母亲。他说:“好像女童母亲也曾经把女儿,带往士达孔拿小区中心的托儿所照顾。”

  周先生说:“女童母亲经常带着女儿在华埠买东西,或到餐厅用餐,看来并没有任何异样,发生这样的情况是他意料之外。”

  华裔律师张祖指出,从华裔母亲疑疏忽照顾女童长达12个小时的案情分析,情节算相当严重,未来儿童及家庭厅的调查报告,多半会对女童母亲不利。就算当局暂时把女童交还给母亲,未来一旦对她提出检控,法庭可能下令由社工把女童带走,交由寄养家庭照顾。

  张祖指出,根据法例有关《疏忽照顾子女》的刑事责任,如果女童母亲没有前科,她可能不会被判坐监,只会被判处小区服务令。

  他表示,儿童及家庭厅未来决定女童究竟应由哪一方照顾时,会以儿童“最佳利益”为考虑重点。

  考虑因素包括案中单亲母亲与女童的亲密关系,以及女童有没有祖父母或者父亲等近亲可代为照顾,如果没有近亲可提供照顾,法庭可能会把女童交给寄养家庭。

  张祖指出,本省目前由儿童厅照顾的孩童约有7,500人左右,其中60%为原住民,华裔比例很低。(张文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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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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