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判齐齐哈尔日军遗弃化学毒剂受害者败诉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25日00:14
中新社东京5月24日电 (记者孙冉)5月24日,齐齐哈尔日军遗弃化学毒剂泄露事件中的中国受害者一行20余人举着抗议横幅缓缓走进东京地方法院。20分钟后,他们沉默地走了出来,案发7年后,日本地方法院一审驳回了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国家赔偿的诉求。
原告团副团长丁树文红着眼圈对涌到跟前的媒体说:“5月24日在每个被害人心中都似一颗炸弹。无法理解的是,既然承认了被害事实,为什么不敢承担对我们的责任?”
日本地方法院民事第13法庭山田俊雄审判长,在今天的判决中,承认日军遗留化学毒气,承认受害者因此受害和他们所承受的痛苦,但是却以遗留化学毒气在中国遗留过多,难以全部清除为名,拒绝了赔偿诉求。
2003年8月4日凌晨,齐齐哈尔市某开发公司在该市一处工地施工时从地下挖出5个金属桶,之后造成污染扩散。据专家鉴定、侦检和化验分析,最终确定这五个金属桶属于有毒化学物质为“芥子气”,是侵华日军遗弃的化学毒剂。
尽管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已经结束近60年,但“8·4”事件再次暴露出日军使用化学武器的非人道性。
“8·4”事件发生后,日本政府拿出3亿日元(2286万人民币)善后款,经齐齐哈尔市政府研究,将10%用于处理灾害现场,90%用于受害人医疗费和补偿金。
今年31岁的丁树文本为一名修理工,误触毒气遭致身体大面积烧伤,从此身体虚弱,无法工作。他总共得到109万人民币的补偿。他对本社记者说,每月医疗费和生活费要上千元,他不知道这笔钱用完后该怎么办。
此次赴日的原告团希望在政治层面推动日本政府制定针对此类受害者的保护政策,为他们提供终身援助。同时,他们起诉日本政府并索赔14.3亿日元(1.08亿人民币)。
原告团对判决结果表示将会继续上诉。而对受害者来说,要面对的远远不止漫长的诉讼,在生活中长期受到歧视,为此不得不隐藏自己受害事实亦日日敲打着他们的自尊。
据不完全统计,日军侵华期间,日军对华化学战例达2000多次,造成中国军队伤亡10万多人。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已发现日本遗弃在华毒气弹约200万枚、毒剂100吨,遭受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伤害的中国人超过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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