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845万郭京毅一审判死缓。 因受贿844万余元,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巡视员郭京毅一审被二中院判处死缓。据了解,郭京毅在十日的上诉期限中,与各方商量之后已提起上诉。
今年5月中旬,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郭京毅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郭京毅收受人民币441万余元、美元25万余元、港币22万余元,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获利人民币165万余元;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4万余元。法院认为,郭京毅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鉴于其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坦白了有关部门不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法院认定的事实中,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郭京毅利用从法律角度审核外资项目的职务便利大肆收受贿赂。向其行贿的不仅有名企和商界名人,还包括他在北大法律系的律师同学。除曾经的富豪榜首富黄光裕旗下的国美电器向郭京毅行贿110万元外,苏泊尔公司董事长苏显泽也被曝出向郭行贿30万元,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为其买房、买车支付贿赂款78万余元等。(记者朱燕)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