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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如刮五级大风 必须停止拆房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25日16:36
  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拆房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拆除房屋和清运工程渣土时,不得造成扬尘污染;如遇到五级以上(包括五级)大风时,应停止拆除房屋施工作业。

  《通知》要求,拆除房屋应按照市有关规定进行围挡,禁止渣土外溢;拆除房屋和清运工程渣土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洒水喷淋压尘,不得造成扬尘污染;拆除房屋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应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设立存放场地,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遇到五级以上(包括五级)大风时,应停止拆除房屋施工作业。《通知》规定,拆迁人承担治理拆房扬尘的主体责任和治理费用。委托拆迁的,将治理扬尘责任一并委托给拆迁单位,并向拆迁单位支付治理扬尘费用;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全面负责治理拆房扬尘工作。 (来源: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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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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