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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可能被解聘 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2010年05月26日00:14

  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昨日在宁举行。会上,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做了关于《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的说明。根据相关说明,关注度极高的公办教师流动年限不搞“一刀切”, 而教师搞有偿家教可能丢“饭碗”。

  轮岗年限不搞“一刀切”

  公办教师流动年限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在先前由省教育厅和法制办共同起草的省级立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写入了教师6年必须流动的条款。在随后的立法听证会上,各界人士也对教师轮岗的年限问题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记者注意到,江苏省有关部门在充分考虑民意的情况下,对有关草案做了修改。据沈健介绍,在草案中,规定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一定年限的,应当流动。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制定。不过,对于校长流动则是很明确,根据规定,学校校长任期三年,在同一所学校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有偿家教可能丢“饭碗”

  教师有偿家教问题一直屡禁不绝,很多人士认为,中央到地方,对有偿家教的态度是基本明确的,坚决反对公办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有偿家教”。然而在现实中,忙碌奔波于家教课堂的学生,有之;热火朝天投身于“家教事业”的老师,亦有之;甚至还有很多家长托熟人、找关系,硬把孩子塞到家教老师的门下。记者注意到,在《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中,对于教师有偿家教明令禁止。草案称,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对于违规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或者由学校解除聘用关系;有违法所得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没收。

  酝酿免收作业本费

  据了解,江苏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费制度,但在政策执行中,作业本费却不在免费之列,这一政策“尾巴”引起众多人士的不解,取消作业本费的呼声由来已久。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收费标准,一旦取消作业本费,可以很好地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以南京为例,2010年该市春季小学、初中收费标准中,城区小学生必须要预交的作业本费是22元(学期末多退少不补),初中生作业本费是35元(同样是多退少不补)。如果今后取消作业本费,城区小学生只需交纳一项80元的社会实践费(指门票费、交通费、住宿费,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农村公办小学、初中则将全部免费(社会实践费此前已免)。据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介绍,目前,上海、浙江等省市已经明确规定免收作业本费,江苏也酝酿作业本免收费,待省政府批准后即可实施。

  记者 王琦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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