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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实名举报严重违法事件最高可获奖10万

来源:北京晚报
2010年05月26日15:10

  举报严重违法事件最高奖10万

  市民须实名举报 受理部门泄密将被追责

  本报讯(记者安然)市民在发现危害城市安全的恐怖事件、出租房屋内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网吧无照经营等严重违法事件时,如果愿意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

  本市昨天公布《关于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举报奖励公告》,鼓励市民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公告》的要求,市民需要实名举报才能获得奖励,发现不同类型的问题,可分别拨打110、12315、12350等电话,向公安、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举报,也可通过信函、举报箱、传真举报,或直接到行政机关当面举报。市民所举报的内容将根据作用大小,获得500元至10万元的奖励。国家及有关部门有特殊规定的,奖励金额不受10万元数额限制,奖励金额小于500元的,按500元执行。

  如果未经举报人同意,受理部门出现了泄密并造成不良后果,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市民可举报范围

  ■危害城市安全的恐怖事件,杀人、爆炸、纵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

  ■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抢劫、盗窃、诈骗等重大犯罪团伙。

  ■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嫖娼、赌博、吸贩毒窝点。

  ■妨害社会管理,利用出租房屋等场所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制假贩假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生产、交通、消防、商业等领域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水、电、气、热等行业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问题。

  ■可能以极端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及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各类人员。

  ■无证照经营的娱乐服务、旅馆、网吧等场所以及其他严重威胁北京城市安全和城市秩序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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