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无锡5月26日电 :(孙权 程德兵 陈其生)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宣判一起“情人合伙”诈骗千万巨款案,被告人蒋均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其同伙许丽莉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蒋均炎与许丽莉在2005年4月因办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结识,两人后发展为情人关系。此后两年时间内,因建造厂房、购买机器设备等花费了大量资金,再加上公司经营不善,蒋均炎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并向多人借下高利贷。
2007年9月,蒋均炎开始与许丽莉商议诈骗钱财抵消债务,并决定由许丽莉以自己企业需验资的名义向同事借钱。从2007年9月到2008年11月这15个月内,在蒋均炎授意下,许丽莉以支付一定利息为幌子,先后26次骗取同事资金共计1851万余元人民币,并将骗取的资金用来帮助蒋均炎归还债务和自己购买汽车等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均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及伙同被告人许丽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蒋均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许丽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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