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傅伟)日前,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一起特大诈骗案的主犯陈云祥无期徒刑,判处同案犯陈三祥有期徒刑五年。
经查,2007年9月,在拉萨做生意的甘肃人陈三祥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拉萨做冬虫夏草生意的陈某。陈三祥谎称自己曾在甘肃某市法院工作过,现为甘肃某市公安局“打黑办”民警。骗得陈某信任后,陈三祥将其介绍给自己在广东做生意的哥哥陈云祥。
2007年10月11日至2008年1月26日,陈云祥称自己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先后19次从陈某处赊购冬虫夏草100多公斤,价值1904万余元。陈云祥将赊购的冬虫夏草销售后,支付给陈某货款1296.3万元,把剩余的货款用于买房、购轿车、还债和个人消费。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陈云祥处追回人民币4万元和轿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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