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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学生创业贷款提至8万 学校免费保管户口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0年05月30日00:55

  广东大学生创业贷款提至8万元

  六部门下发通知要求今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须超7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要超过70%。昨日,记者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超过70%,而对自主创业的“小老板”,今年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5万元提高到8万元。

  “三支一扶”补贴2536元

  按照安排,2010年省招募17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即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省财政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200元,社保补贴336元,每人每年交通补贴1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增加生活补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应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实施“一村一大学生”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主任助理。省统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公务员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各地应参照相关规定给予享受加分政策。

  广州、深圳市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并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将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补贴。

  学校免费保管户口两年

  毕业了,还没有就业,学生户口该怎么办?对此,通知明确,高校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本人要求将户口保留在学校的,学校应当为其免费保管,保管时间最长为两年。

  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就业岗位不挑不拣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在一定期限内推荐就业。

  此外,为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业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将从5万元提至8万元。同时,相关部门要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税费减免政策,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注册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

  而在师资力量的建设方面,通知表示,3~5年内在全省高校培养1000名就业指导教师并落实高校、技工院校就业指导教师待遇,取得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的就业指导老师可分别同等享受讲师、副教授待遇。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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