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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电瓶班车解禁 交管部门坚称违法(图)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5月30日01:46

  近日,玉泉路地铁站口,一辆电瓶班车上路,开往小区。本报记者 周晓东 摄

  本报讯 石景山区的电瓶社区班车将在原有4条线的基础上,再开通两条新线。近日,电瓶车运营方透露此消息。年初,因这种电瓶车属于场地车,上路运营不合法,被交管部门叫停。经区政府与多方协调,重新上路。交管部门称,解禁不等于其合法化,交管部门还会依法处理。

  多条班车线叫停后恢复

  前年12月,石景山区政府与武汉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作,引入200多辆曾在北京奥运会上使用的电瓶车作为“小区班车”,转战于地铁站和居民区之间。至去年底,电瓶班车线路从3条发展至9条,开往30多个小区。但今年1月,各条线路突然停运,两月后其中4条线路恢复运营。

  “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没了。”翠谷玉景小区居委会赵主任说。石景山区城管大队老山分队周队长则表示,虽然运营1年多,但电瓶班车一直没有合法身份,无法上车牌,无法取得运营资格。今年1月,因发生一起轻微剐蹭,各线路均被交管部门叫停。

  800居民签名力保班车

  赵主任说,从1月初停运到3月初恢复,她没几天能正点下班,“天天有居民来问班车为什么没了,出行难题怎么解决。”居民们认为,电瓶车比黑车、黑摩的更安全、也便宜,不该叫停。为此,居委会多次向城管、运营公司反映居民的意见。

  赵主任说,她在小区搞过调查,让需要乘坐电瓶车出行的居民签名表决,两天内近八百人签名。

  周队长表示,电瓶班车停运后,居民呼声很高,“一些小区距地铁较远,又没有公交,电瓶班车确实解决了居民出行难”。他表示,电瓶班车运行期间,原来屡禁不止的黑摩的、黑车明显减少。但电瓶班车停运后,黑车、黑摩的卷土重来。

  车辆遵守“两点一线”原则

  电瓶车运营公司裕经理说,从年初叫停到3月开禁,直至再开新线,石景山区政府起了很大作用。他说,区政府召开协调会,交通队、居委会、居民坐到一起商量,最终确定现在的运营模式,让电瓶班车沿固定路线运营。线路开通前先到区交通队备案,取得许可后上路,上路时必须按指定路线两点一线行驶,不能越线。

  目前,各条线路均使用统一型号的4排座电瓶车,每排3人,每车载客12人。运营时间与地铁一致。除翠谷玉景小区因客流偏少,收费从1元提至2元,其余线路仍1元。早晚高峰时,班车需待客满才能上路,其余时段,上客率50%即可上路。

  裕经理说,现公司聘用百名司机,其中一部分是下岗工人。每名司机都经过交通安全培训,上岗后必须遵守运营规章,一旦违章或跟顾客发生口角,都会影响收入甚至辞退。

  解禁不等于身份合法化

  尽管石景山的电瓶班车经过区政府协调后解禁,但昨日,市交管局相关人员表示,这不等于电瓶车取得了上路资格,“按照国家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其性质还是场地车,不能上牌,仅限于在公园等封闭场地内行驶。一旦上路,交管部门还是会取缔。”

  此前,崇文区城管委党组副书记卿川表示,崇文区也曾想引入电瓶车,开通地铁和居民区之间的班车,“一方面满足居民的出行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打击取缔黑摩的”,但最终放弃了,“合理不合法,虽然有需求,但牌照、运营执照这些问题无法解决”。

  体验

  “班车”15分钟 公交半小时

  前晚7时,3辆电瓶班车停在玉泉路地铁西北口,每辆班车车头均挂有告知牌,写有“玉泉路地铁-翠谷玉景”、“2.00元/位”等字样;车后悬挂着运营公司自行编发的“车牌”。

  不到5分钟,排在最前面的电瓶班车已满员,4排座椅坐满了12名乘客。在车上,感觉不到其他机动车换挡、踩油门发动时的声音,也不像乘坐黑摩的那样颠簸。电瓶班车开上路面后,以每小时约20公里的时速沿非机动车道行驶。12分钟后,开抵翠谷玉景小区门前。

  返回时,记者选择乘公交车转乘地铁。步行15分钟,走到距翠谷玉景最近的一个公交站航天医院站;等了5分钟车,一辆941路公交车驶来;花了10多分钟,坐了三站地,回到玉泉路路口。

  链接

  石景山电瓶班车线路

  现有线路

  1、苹果园地铁-八大处公园

  2、古城地铁-杨庄小区

  3、大学生公寓-北方工业大学(接送学生的专线)

  4、玉泉路地铁-翠谷玉景小区

  拟开新线

  1、玉泉路地铁-张议村

  2、八宝山地铁-燕都医院

  对比

  从玉泉路地铁到翠谷玉景小区

  收费:电瓶班车:2元/位 黑摩的:7元/趟

  时长:电瓶班车:10多分钟 黑摩的:10多分钟

  相关案例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石景山电瓶班车背后的合法性、合理性难题并非个案。密云、平谷等远郊区县的“5元出租车”也暴露出相同的问题,“如何平衡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矛盾?考验的是政府的执政智慧”。

  远郊“5元出租车”运营10年未转正

  交管部门坚称违法;当地政府呼吁解禁

  前日,记者在平谷拨通一个“5元出租车”叫车电话,称要从区政府到夏各庄,“5块钱,三四分钟车就到区政府门口”,接线员说。被问及有无合法运营手续、能否开发票时,对方说:“不用担心,公司管理严格,车主都有登记”。

  据了解,在平谷,密云等远郊区县均有“5元出租车公司”,公司自行组建车队、发布叫车电话,并制定收费标准。对于“5元出租车”,区县政府跟交管部门的态度形成鲜明反差。

  10年前,“5元出租车”刚现身时,密云县政府就试图将其“转正”,先审批,后发“许可证”。2003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许可证”因违法而失效,但密云县政府仍允许“5元出租车”运营。

  今年北京“两会”期间,平谷代表团以全团议案形式,呼吁解禁“5元出租车”,建议出租车管理权下放到区县。但市交通委坚称“5元出租车”违法。年初,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调研“5元出租车”是否能开禁,但目前无进展。

  王锡锌教授说,跟石景山的电瓶班车相同,郊区居民对“5元出租车”也是表面违法、实质合法的需求。“交管部门考虑问题的层面是其负责的领域,相对局限;区县政府要平衡民众的利益”,因此,交管部门坚持“5元出租车”违法,而区县政府明知违法,却用议案呼吁等方法支持。他说:“政府部门将在博弈中成熟”。

  观点交锋

  经区政府协调,电瓶班车突破“合法性”障碍上路运营。对此,法律人士持不同观点。

  法与理矛盾时应遵循法律

  “百姓诉求与法律冲突时,政府该怎么办?”,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表示,居民对电瓶班车的需求,已与现行法律相悖。居民希望突破法律限制,使自身受益,“政府是不是应该如居民所愿,突破法律限制,违反现行法律?”

  他认为,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同为《行政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他表示,良法认定的客观公正标准,要求政府在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相矛盾时,必须遵循法律,不能违反,“即使法律不完善,政府也应在调研的基础上,对立法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民众合法需求是最高法律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居民对于电瓶班车的需求,表面上不合法律,但和赌博等非法需求的本质不同,且跟法律没有根本抵触、对社会不会造成恶劣影响,“这种需求应判定为合法需求。民众的合法需求是最高法律,政府有责任满足”。

  他说,电动自行车刚诞生时也面临合法性障碍,但几年后,官方主动解禁。“电瓶班车能不能上路,还是法律的空白点,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政府不能因没有法律规定,就束之高阁,不能因为立法滞后,拒不满足或延缓满足民众的合法需求”。

  官方声音

  石景山区区长周茂非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引进电瓶班车解决居民出行难,深受百姓欢迎。电瓶班车一直面临合法性问题。但是,百姓有需求,且对打击黑车有效果,同时还为部分黑车司机提供转岗机会,所以,区政府决定在规范运营、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继续试行、增开线路。

  本版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王姝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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