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30日消息(记者陈俊杰)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09分报道,近日,甘肃省甘谷县农民李帅的家人向中国之声反映,李帅因为与受雇的兰州某防盗门经营部发生劳资纠纷,被老板张东哲以“诈骗”报警,并最终送上法庭,而张东哲的另一个身份竟是兰州监狱的狱警。
一个警察为何会被一个农民工“诈骗”?记者调查发现,这个标的只有4万余元的案件,背后却有诸多蹊跷。
5月27日,30岁的李帅因涉嫌犯诈骗罪而站在兰州城关区人民法院受审。公诉人、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彭维萍指控李帅,在2008年1月29日,利用在兰州城关区某防盗门经营部工作的机会,谎称经营部负责人张东哲需要用车,骗得货车后逃逸,实物价值40118元。
公诉人认为李帅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但庭审最后,被告人李帅问了一句,“开走自己的车算犯罪吗?”李帅为什么会说“开走自己的车呢”?记者调查发现,相关文件显示,这辆车的所有手续,包括车管所档案、行驶证、发票等都在李帅名下。
对此,李帅的老板张东哲说,买车当天他的身份证忘记带了,所以临时借用了李帅的身份证。张东哲和记者之间做了下面一段对话。
记者:怎么用李帅的身份证呢?
张东哲:我当时身份证不在。
记者:没有带,是吧?
张东哲:是,和他本人问了一下,就用他的名字登记了。
记者:之后怎么没有过户到您的名下呢?
张东哲:因为他一直在我店里上班,一直没管。
记者:您没预料到以后的法律风险吗?
张东哲:我确实没想到,也不懂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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