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保纲 |
小学文化农民号称正司级
开吉利车挂“安全局”牌照
帮人办理补偿款
冒充国务院人员骗村民保证金
他只有小学文化,却声称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他借开一辆吉利汽车,却说上的是国家安全局的牌照;南方雪灾、汶川地震、奥运安保等等,他都忙于“事务处理”。
为了骗钱,曾两次被判刑、一次被劳动教养的他导演了一出出荒诞的闹剧,甚至鼓动群众上访。
2010年2月10日,因涉嫌诈骗罪,房山检察院对冯保纲提起公诉。
日前,冯保纲被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诈骗被害人款项。
缘起
给老家人办事 初次听说“神通广大”之人
王大军在北京某污水处理厂工作。2007年老家发生的一件事打破了他原本平静的生活。
村里占地征地,部分农民对赔偿款非常不满,要求跟村里讨个说法。王大军在村里威信很高,村民们就推举他来办这件事。
2007年9月,王大军去北京房山一家诊所看糖尿病,结识了诊所的中医梁大夫。
一次王大军把老家开发占地补偿款不公的事说了出来,透露出想在北京找个律师帮忙打官司的念头。
热心的梁大夫称给王大军推荐一个人,这个人“神通广大”,说不准可以帮忙。
初识
打电话就跟领导一样房山数他“级别最高”
这位梁大夫口中“神通广大”的人叫冯保纲。
梁大夫以前并不知道冯保纲的来历。由于冯保纲经常到梁大夫的诊所量血压,两人才慢慢熟识起来。
据冯保纲讲,他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房山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专门管民生方面,工作地点就在房山区委的第二办公区,归属于国家安全局。
梁大夫觉得这个人特有当官的范儿,因为他的电话特别多,回话也简单,都是“行”、“就这么办”之类,就跟领导一样。
梁大夫回忆,当时冯保纲开一辆吉利车。冯保纲对她说,这车虽不怎么样,可是牌照硬,是国家安全局的,光是这个牌子也值个10多万,并说2008年南方受灾,他去赈灾还立了功,从副司级升到正司级了,现在在房山数他的级别最高。
梁大夫对冯保纲的话深信不疑。
号称立案侦查 承诺7天内办妥
由梁大夫牵线帮忙,王大军和冯保纲通了电话。
冯保纲得知补偿款的事“特别生气”,表示要直接把材料递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立案侦查,承诺7天之内一定能把事情办妥。
第一次见面,王大军等了一个小时,冯保纲才开着一辆吉利来到梁大夫的诊所。冯保纲还特意解释,说自己的奔驰被朋友开去给撞了。
看过王大军给的材料之后,冯保纲肯定地说:“村委会和开发商签的合同无效,跟村民的协议侵权,你们找5个被占地的和没有被占地的村民代表联名写一份材料吧。”
十天后,王大军把准备好的材料拿给了冯保纲。
冯保纲说自己要到南方出差,也是办占地方面的事,让王大军不要关机随时保持联系。
进展
防止村民上访 要5万元保证金
一个月后,冯保纲打电话说自己从南方回来了,让王大军来一趟良乡。
在饭桌上,冯保纲对王大军一行人说:“我有个朋友在律师事务所,这个案子的诉讼费得在10万元左右吧。”
10万元对村民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冯保纲看村民面露难色便称,原本为民办案不收费,但是为了防止办案期间村民上访,恶意打击政府、干扰秩序,必须先交6万元的保证金。
冯保纲还解释道:“另外公派人员的车马住行也要花钱,等案子办完,这笔经费能报销,到时候再把押金退给你们。”
王大军他们一想,垫付6万总比打官司花10万要划算得多,就赶紧回村征集大家的意见,最后22家只凑够了5万块钱给冯保纲。
煽动村民 带标语到县委“闹事”
此后,冯保纲每星期给王大军打一次电话说办事的进度,还说如果这官司赢了,以后每个人都能得到百万元的补偿,到时候可不能忘恩于他。
之后,他们又见过3次面,每次都要村民请客吃大餐,还要奉上烟、酒和当地的特产。
2008年春节期间,王大军又向冯保纲催问办事的进度。冯保纲在电话里做出“新指示”,让王大军做一些煽动性的标语,带着二三十个村民拉上几车土,拿着木锨到县委去“造地种田”。如果有警察,就用木锨和他们僵持,也算不上凶器。而他自己就在县委办公室,见状立即出面制止,事情就好办了。
可是,王大军他们并没有等到冯保纲,倒是把警察等来了。村民们被“忽悠”了之后,特别恼火,认定王大军与人合伙骗了大家。王大军被大家逼着退钱。
这之后,冯保纲总是“有事缠身”,什么南方雪灾、汶川地震、奥运安保等等。后来他干脆“忙”得不接王大军的电话。自此,王大军感到不对劲了。
报案
到信访局查询 当事人得知被骗
2009年3月,王大军专门去了房山第二临时办公区的国务院信访局,结果得到的答复是根本没有冯保纲这个人的任何资料。接待人员一听王大军说的情况,分析他是被骗了。
这个消息对王大军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村民都怪他办事不力,要求他支付全部的损失。王大军攒了多年的5万元钱也都搭进去了,家人对他也是埋怨不断。他每天精神恍惚,还差点丢了工作。“连自杀的心都有了。”王大军后来说道。
2009年4月1日,王大军向公安局报案。同年7月25日12时,涉嫌诈骗罪的冯保纲,在北京市崇文区永外大街被巡逻民警抓获。
法院判决
房山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冯保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冯保纲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
因此,法院判处冯保纲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除被告人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文/实习生张爽记者孙慧丽
冯保纲“黑”档案
冯保纲,1962年生人,是北京房山区石楼镇夏村的农民,只有小学文化。当地人都知道他品行不端,所以他几乎从不回家。
●1982年3月因诈骗被判处管制一年零六个月。
●1982年7月因诈骗被劳动教养3年。
●2003年9月,冯保纲以能给丁某购买化工原料为名,骗取4万元货款后逃匿,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出狱后的冯保纲不仅没有悔改,还到处招摇撞骗。
●2008年1月份,冯保纲谎称能帮本村李宝的儿子到北京电影学院上学,骗取事主1.5万元。
●2008年9月份,冯保纲冒充北京某房地产公司的经理,对某汽车修理厂的赵某说要在房山区搞开发,开走赵某的帕萨特汽车一直未归还。
●2009年1月至7月间,冯保纲冒充房山区委第二办公区主任,用记账的方式从房山区某商贸中心骗走香烟、名酒及副食品等,共计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