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有“扫黑行动”、“扫黄行动”和“打拐行动”,都取得了不少的成绩,赢得了大家的好评。依笔者管见,在娱乐界也应来个“扫俗行动”。
首先声明,这里说的“娱乐界”,不仅仅是指影视、戏剧、曲艺、歌舞等,还包括报道这些领域的媒体界。
再声明一点的是,这里说的“俗”,不是指通俗、民俗,而是有特指,那就是“低俗、媚俗、庸俗”。
眼下这“低俗、媚俗、庸俗”的“三俗风”刮得可不小。正如著名表演艺术家李默然所说的那样:“有的小品,短短10分钟就演了两三个色情笑话;有的话剧,大篇幅描述所谓的"床上那点事"。”在一些影视中,也竭力渲染色情事。过去是“戏不够,爱情凑”,现在颇有几分“戏不够,色情凑”。有些媒体在报道娱乐活动时,不是介绍哪位女演员“与谁有隐情、生了孩子”,就是报道哪位演员“有艳福”、“大演激情戏”。如此种种,实乃是“低俗、媚俗、庸俗”,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和尖锐批评。
娱乐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娱乐一番,有利于身心调剂、精神滋养。这样就对娱乐提出了一个要求,所有娱乐活动应是健康的、有益的。人们当然不喜欢那种空喊口号、不近人情、脱离生活的节目,但也坚决反对由此堕入“低俗、媚俗、庸俗”的泥潭。这种“三俗风”迎合了少数人的口味,把娱乐活动引入歧途。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严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
“三俗风”的泛滥,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票房论”、“眼球论”的影响所致。追求票房、吸引眼球,一般说来尚可。倘若影视、戏剧等没多少人看,那当然不行。但一味、盲目地追求这些,或为了这些把那些“低俗、媚俗、庸俗”的东西全搬出来,那是绝对不能容许的。票房高低、能否吸引眼球,是衡量娱乐活动高低、好次的一个标准,但决不是唯一的标准。还应充分考虑和顾及到社会影响和包括青少年在内一切人的健康成长。
文化产业要进入市场,这是改革发展的大趋势,不可阻挡。但要做到既有经济效益,也有社会效益,这是一个必须要处理好的问题。以往经常出现那种“顾此失彼”的毛病,需要时时警惕。眼下那种“三俗风”之所以泛滥,则正是只顾经济效益、忽略丢弃社会效益的突出表现。
包括娱乐在内的一切文化活动,对人们精神、思想的教化影响作用是巨大的。一个好小说、一部好电影、一场好戏剧,往往能使人产生“心灵震颤”,进而促进人们树立远大理想抱负、激发矢志奋斗精神。而那些“低俗、媚俗、庸俗”的作品和表演,只能使人堕入颓唐、涣散的深渊。如此而已,岂能容之!
娱乐界“扫俗行动”,刻不容缓!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