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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网工程”新装万个监控探头 保校园安全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5月31日09:50
  近段时间以来,出现了个别上访者扬言,如诉求得不到解决,将制造危害校园师生安全案件报复社会的情况。 昨日(5月30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处获悉,公安机关将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严查严惩企图侵害学校、幼儿园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止伤害学生和幼儿案件的发生,让家长放心,让孩子安心,让校园安全。

  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侵害学校、幼儿园师生安全的案件,广西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厉打击、果断制止。公安厅已经明令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不断加强演练,完善预案。一旦发生侵害学校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生命财产的案件,公安机关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控制局面,尽最大可能避免事件的进一步扩大,确保学校及幼儿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凡是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正在发生直接侵害、伤害学生和幼儿的恶性案件,民警赶到现场处置仍不能制止行凶者犯罪的,可以依法当场将其击毙。

  发言人透露,自5月12日起在全区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以来,我区公安机关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区没有发生侵害学校、幼儿园师生安全的案件。下一步,我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百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今年我区公安机关要将新增安装的一万个监控探头重点安装在中小学校周边和幼儿园等重点路段和复杂场所,通过“天网工程”,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复杂路段基本纳入视频监控范围,与公安机关的防控系统对接,提高学校、幼儿园预警和处警能力。

  发言人指出,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问题是综合性的治安问题,希望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校园及校园周边的治安问题。广西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击、防范、管理多措并举,始终保持对侵害学校、幼儿园师生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打得犯罪分子不敢对孩子下手,防得犯罪分子不能对孩子下手”,努力为学校教书育人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温馨祥和的蓝天。(记者谢骏通讯员吴晓军) (来源:南宁日报)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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