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杭州5月31日电
题:新政引发民资新冲动 浙商有望垄断领地“接棒”
中新社记者 钟新
浙江民资一直担当着突破中国行业准入“壁垒”和“禁区”的探路者角色,“新36条”再次引发新的冲动。有专业人士认为,“新36条”的出台以及宏观经济趋稳向好,浙江超1万亿元人民币的民间资本有望接过垄断领域的“接力棒”。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5月13日公布,被外界称为“新36条”。“新36条”为民间资本进入高利润、低风险的垄断行业打开了通道,鼓励民资进入公路、铁路、社会事业、商贸物流等领域,可谓打破国资的“控股惯例”。
金融业无疑是诸多民营资本梦寐以求的。在宁波市工商联关于“如果民间资本办银行,您将如何”的调查问卷中,只有一成左右的民企选择了“不入股”,选择另两个选项“入股”、“看一看再说”的比例旗鼓相当。
记者发现,在“新36条”允许进入的领域中,金融服务领域先发优势尤为显著。“在36条出台之前,民资已经进入到金融等行业。” 浙江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卓勇良表示。
回顾2004年8月18日,浙江商业银行改组而成的浙商银行成立。作为中国第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金达到15亿元。事实上,浙商银行的主要股东,可以说是浙江省规模最大、资本力量最强的特大型民营企业,如万向集团、广厦集团、横店集团、绍兴轻纺城、吉利集团等等。
6年来,民资对金融领域的热情一直都在持续。如今,在浙江民资最为活跃的温州,民间资本对进入金融业的热情已达到一个空前高度:出海参股台湾银行,侨资回流筹建华侨银行,争抢极其有限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份额……
特别是当地政府已为巨额民资出路争取到一个项目:温州股权营运中心,该中心将于6月份挂牌成立,成为中国国内首个非上市公司之间的投资融资新平台。
相关负责人称,这也是当地政府为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到真正有发展潜力的实体行业。遵循的法律为《公司法》和《证券法》。目前已有10家企业有意向来此进行跨区域融资。
显然,浙江正在谋求资本领域的华丽转身。与此同时,人们也注意到,新36条的平等市场准入需要省市政策进一步具体对接。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民营企业家最关心的就是降低门槛。“政府要让这些领域的好项目真正走上前台,显示欢迎民企进入的诚意。”
(责任编辑:李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