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 贾靖峰)中国央行31日公布了有关节能减排及淘汰落后产能信贷的最新文件。这份由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文件称,央行及银监会各地分支将在6月底前进行摸底排查并上报,要求各商业银行制定相关的风险清单,涉及扩大产能的融资,授信权一律上收到总行。
今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人民银行各地分支及各地银监局抓紧对辖区内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信贷和融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报告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并选取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重点核查和督导检查。
文件要求各银行制定详细和可操作的授信指引、风险清单和相关信贷管理要求,制定具有明确“触发点”的风险防范化解预案,严格审核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融资申请,对违规在建项目,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对已建成的违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流动资金贷款,已发放的贷款,要采取措施保全银行债权安全。
央行及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对产能过剩、落后产能及节能减排控制行业合理上收授信权限,特别是涉及扩大产能的融资,授信权限应一律上收到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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