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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官员因强拆被判刑引发关注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6月01日02:27



  开发商瞄准的机会

  拖了十多年没解决,开发商希望借政府强拆的机会,搞定自己要拆迁的部分

  十多年前,天马公司就想拆陈家的房子了。

  临近颍州区双清路的地段,陈家兄弟共有十排房子,陈少远家6排,陈少坤家4排。

  今年5月26日,李朝阳介绍说,天马公司1998年取得双清路附近地块的拆迁许可证,欲建设商品房。陈家两兄弟的十排房子在拆迁范围内。

  天马公司与陈家两兄弟在拆迁面积与补偿标准上,一直达不成共识。两家的房子十多年了,没完成拆迁。

  2008年5月,天马公司看到了一个契机。

  阜阳市政府决定扩建市内的双清路,陈少远、陈少坤两家的房屋,各有一部分位于扩建的红线内,需要拆除。

  天马公司希望,藉此机会将两家全部房屋拆除。

  2008年5月12日,天马公司向颍州区政府递交报告,请求进行强拆。时任区长李士坤签署意见后转副区长曹颍章,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做思想工作,最好协商自拆;二是依法、按程序拆除。

  此后,天马公司总经理李朝阳找到曹颍章,说“拆迁的事情,请你多帮忙,以后不会忘记你的,一定感谢。”

  不过,天马公司没料到的是,双清路扩建红线内的拆迁问题,政府与陈少远、陈少坤两兄弟,也未达成拆迁协议。

  时任阜阳市建委副主任、现颍州区长顾恒中今年5月25日说,当时陈家兄弟要求临街房都按门面房补偿,政府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谈判陷入僵局。

  2008年9月2日,阜阳市政府副市长王改林主持召开会议,会议决定,在2008年9月13日前,将陈少坤等人位于规划红线内的房屋强制拆除,并按政策补偿。

  政府决定强拆,这成了天马公司真正的机会。

  副区长许可借势强拆

  “我明白曹区长的意思。是让我公司借政府拆除……把后面房屋借势一块给拆掉。”开发商李朝阳说

  2008年9月4日,时任颍州区副区长的曹颍章,协调颍州区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准备实施强拆。

  曹颍章将强拆范围扩大,不仅要求将陈家兄弟位于红线内的部分拆除,而且要求将两家所有房屋全部拆除。

  曹颍章的意见传到颍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后,副局长侯刚在党组会上提出,全部强拆不符合法律程序。

  该局局长曾亚民事后向检察院作证,他曾将以上情况向曹颍章电话汇报,曹的回答是:“那拖到什么时候?不能影响工期。先拆除,即使拆错了,我们依法赔偿就是。”

  当年9月25日,曹颍章安排天马公司总经理李朝阳找来搬家公司和挖掘机,将陈少远家房屋全部强拆。

  在开发商强拆陈少远家房屋时,陈少坤找到曹颍章,表示可自行拆除红线内房屋。曹颍章同意了。

  陈少坤于是拆除了自家第一和第二排房屋,其中第二排房屋剩有房茬。

  2008年11月12日,接到天马公司李朝阳“反映情况”后,时任阜阳市建委副主任顾恒中安排发文通知颍州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陈家未拆除到位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尽快组织拆除。

  按照这个文件,陈家的后两排房屋不在拆迁范围。

  李朝阳后来回忆说,他找到时任颍州区委书记姜涛,要求对陈少坤家所有房屋强行拆除。姜涛事后向检察机关证实,他当时表示不同意。他让李朝阳去同陈少坤家,协商解决。

  李朝阳于是又找到了曹颍章:“姜书记同意拆前边的(红线内),后边的房屋让我再谈谈。这咋办呢?我真的没办法了。”

  曹颍章回答:“只有这样拆,别的没办法——到时候我拆前边的,你们紧跟着就拆后边的。”

  “我明白曹区长的意思,是让我公司借政府拆除建筑红线的危房时,把陈少坤家后面的房屋借势一块给拆掉。”李朝阳说。

  2008年11月26日,李朝阳将装有5万元现金的档案袋,放到了曹颍章办公桌上。

  次日,曹颍章电话通知李朝阳对陈少坤家进行强拆。

  当年11月28日,天马公司的挖掘机,先拆除了陈少坤家本该政府出面拆的部分,又将陈少坤家剩下的房屋全部拆除。

  拆除过程中,陈少坤喝农药自杀。送医院后一直未苏醒,成了植物人。

  一年后,去年11月,59岁的陈少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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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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