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洪雪通讯员关玺华)今天上午,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在丰台公安分局召开民事调解进派出所启动仪式。招聘的603名民事调解员,经过市公安局统一培训已全部上岗。
为化解社会矛盾,公安机关于今年3月起在全市推广“民事调解进派出所”矛盾化解工作机制,通过在派出所设立治安、民间纠纷调解联合接待室,让广大民事调解员进驻派出所,会同专职民警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这些调解员均是公检法司退休人员、社区和法律工作者或者其他曾从事过法律方面工作的人员。
603人中,在职司法调解人员97名,公检法司离退休人员157名,曾从事社区工作人员108名,其他曾从事过法律方面工作或熟知法律知识的人员241名。据悉,民事调解员的补助将列入部分区县的财政预算。
为拓宽民事调解员的业务知识范围,市公安局对招募的民事调解员开展了多层次的业务培训。5月6日至10日,市公安局专门邀请市司法局专业人员、高校教授及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代表,对全市487名民事调解员进行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内容包括民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以及工作中需掌握的技能等,参训人员均获得了结业证书。
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有关领导介绍,公安机关建立了民调规章制度,并将工作流程公开,便于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因调解民警和调解员过失或不作为等原因引起矛盾激化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调解工作突出,受到群众认可的调解员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