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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网店实名制” 千亿网购市场或迎重新洗牌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6月02日12:09
  背景:据CNNIC监测,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增长;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其中淘宝网共有1.7亿注册用户,2009年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大关。

  在如此繁荣的网络市场背后,消费投诉也不断增加,付款后收不到货、收到的货与所订商品不符甚至买到假货。而淘宝等交易平台的“正品保障”、“七天退换”等服务,也只是自律,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卖家,并没有震慑力,消费者投诉无门。同样不满的还有经营者们。遇到挑三拣四、故意找茬的顾客,以差评为理由让卖家退点钱,卖家很可能自己吃点亏来息事宁人。

  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程度日渐提高,与此同时,网络交易也蔚然成风。毫无疑问,网络交易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购物平台。在这个购物平台上,消费者足不出户便可选购自己喜爱的商品,商家则更是乐见其成,网络交易的方便快捷以及低成本等优点使其饱受青睐。但是,随着网购生意的日益红火,网络纠纷与网络欺诈行为也层出不穷。

  网络交易带来了便利 也增加了卖家和买家之间的不信任

  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彰显了网络购物的方便与快捷,使得众多消费者与商家乐此不疲。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一特点也恰恰是其饱受诟病的重要原因之一。鉴于网络的虚拟性,交易双方无法见面,整个交易过程的依据就只有网上照片与个人诚信,因此难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交易纠纷。不少消费者通过网店购得的商品与宣传不一致,甚至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而在向商家反馈时,不少商家往往会拒接电话、阻止消费者网上信件,消费者即便想投诉或起诉至法院时,也无从得知对方叫什么、是哪里人这些基本信息。深受其害却求诉无门,又不甘心白白吃哑巴亏,盛怒之下不少消费者通过发帖谩骂、号召网友抵制等方式来解决,但结果也往往是不了了之。消费者纵然叫苦不迭,商家也同样有本难念的“经”。不少商家反应,有的消费者在收到货物后,自行掉包,然后谎称对货物不满意,要求退货退款或更换产品,否则便予以差评或抵制,这种无赖行径使得不少商家苦不堪言。

  网络交易市场巨大却一直缺少相关规范

  在这场两败俱伤的混乱中,网店实名制无疑为消费者与商家带来了新的期望。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中国网络交易市场的发展亦是如此,若没有健全的制度来对网络交易加以规范,这一虚拟的平台势必陷于混乱乃至于最终“倒塌。网店实名制的实行,则为虚拟交易的硬伤—诚信带来了新的契机,消费者与商家都有了切实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因此,从这点来说,实名制大有裨益。

  从7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网店实名制正式启动。规定从多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力图全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例如,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对于网络实名制的正式出台,淘宝网表示并不意外,“实际上,淘宝网一直在实行实名制,而不是从7月1日才开始。”有业内人士表示,网店实名制可能会推动行业洗牌,打击通过“坑蒙拐骗”盈利的不正当商家。 【详细】

  网店卖家不再“虚拟”

  针对《办法》,工商总局负责人对媒体表示,网络商品交易是在交易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为此,《办法》根据网络消费特点,从消费者有效识别网络经营主体真实身份、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行为规范、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交易信息保护、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应当履行的义务、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等方面作出规定。

  在网络销售合同方面——《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等主要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不得以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经营者义务、责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

  在网络消费凭证方面——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在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信息,负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销毁义务;不得收集与提供商品和服务无关的信息,不得不正当使用,不得公开、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详细】

  网店实名制成效 消费者普遍表示欢迎

  一位浙江网民表示,实行网店实名制,网店有了正规的牌照,就可以大张旗鼓做宣传,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而消费者也可以随时查到网店的牌照,增加对网店的信任,从而使网上交易变得越来越红火。这对买卖双方来说是双赢。同时,不正当商家将被淘汰,行业将经历一轮洗牌。

  另有网民则表示,打消网店店主们的顾虑,先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应对网店的工商注册登记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即改实体店的核准制为备案制,管理费、税收等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尽最大可能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二是严格规范网店实名制的操作规程,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对网店现实经营的影响。

  淘宝:一直在实行实名制

  对于网店实名制的正式实行,C2C市场最大的平台淘宝网新闻发言人陶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实际上,淘宝网一直在实行实名制,而不是从7月1日才开始。”

  同时陶然指出,之前工商总局已经出台《征求意见稿》,而上述《规定》在意见稿的基础上并未做大的改动。

  他认为,实名制对于规模比较小的网络交易平台会造成一定影响,会带来较大的工作量。但淘宝网在此之前,已经抢先按照实名制的要求进行规范经营。根据上述《办法》,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商户,应当在其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的信息或电子链接标识;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网络经营的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并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

  陶然解释,注册申请营业执照必须具备2个关键条件,一是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二是必须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即办公室。但是,多数网店商户不具备这2个条件,所以他们无法通过注册申请执照。陶然说,“并不是要求所有自然人,必须去工商局注册申请营业执照之后才能开网店。但是,必须提交真实的身份证明才能开网店。”

  网购经营者喜忧参半

  目前在网上进行的一项关于“国家工商总局就规范网络交易公开征询意见的调查”显示,赞成网店实名的网民与反对者人数基本持平。长春市网店经营者杨先生:“实名制以后就可以筛掉不合格的那些小网店,也可以让正规的大网店信用度得到提高。但是我觉得国家不应该只对网上的卖家实行这个实名制,买家也要做实名认证,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网上交易的骗局。” 【详细】

  牵动数千亿市场份额

  网店实名制新规的实施,涉及数千亿的网络交易市场。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 (实物类商品为主)达2630亿元,较2008年增长105.2%。其中,仅淘宝网的交易规模就达2083亿元,连续5年实现100%以上的增长。艾瑞咨询分析认为,网络交易规模出现爆发式增长与2009年淘宝网改善卖家评价体系、优化买卖交易功能等密切相关,并预计2010年整体市场交易规模将达47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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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新闻 聆听中央台 中国广播网独家现场 "> 填写好友的邮件地址:(如同时推送多个邮件地址,请用“;”号隔开) 进入2010年以来,网络购物市场发展更为迅速,艾瑞咨询最新市场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6.9亿元,同比增长119.4%。

  从市场结构来看,C2C(个人对个人)市场上淘宝、拍拍等运营商的市场份额相对稳定,淘宝网一家独大,占据80%以上的市场份额;拍拍网次之,易趣位列市场第三。自主销售式B2C(商家对个人)市场上,市场参与主体增多,市场集中度有所降低。与此同时,C2C网站推出的淘宝商城、拍拍商城等B2C交易规模比重也呈上升趋势。

  从交易平台种类来看,2010年第一季度,约9成网络购物集中于平台式购物网站,但自主销售式B2C购物网站的交易规模占比重仍呈提升态势。

  实名制该如何落实?

  然而,事情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不少人认为,网店实名制是一把双刃剑,在规范网上交易的同时,也难免带来不少问题。实名制的实行,能否真正达到预期效果,关键还在于如何落实。

  应该说,在当前形势下,实施网店实名制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行业规范的发展及诚信机制的建立,因此,实名制势在必行。但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考虑由此带来的弊端,并通过妥善途径加以解决,譬如通过减税来避免网店运营成本的大幅增加,简化相应办理手续等,以降低这一制度为消费者及经营者带来的不安全感,解决由此引发的信任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措施和手段

  答:根据《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中将主要实施三项监管措施。

  一是信用监管。当前制约网络商品交易发展的主要瓶颈是信用体系的缺失。因此,抓住了信用监管就抓住了规范和促进网络市场发展的关键,抓住了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的关键。

  二是网络信息化监管。工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将以网络信息化为手段和依托,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全面实行以网管网的监管措施和手段。

  三是全国一体化监管。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为促进服务网络经济发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详细】

  多管齐下方是良药

  对于电子商务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网店实名固然可以起到一臂之力。但是,如果认为单凭网店实名制这“一剂处方”,便能包治网络交易的诸多“病症”,那就大错特错了。

  我们认为,规范网络交易的发展,应多管齐下。除了通过实名制来解决个中问题之外,还应通过其他方式来加强管理。如强化对交易流程的管理,完善售后监管制度,以切实维护消费者与商家双方的权益。这一制度的最终实行,还需要多听取消费者与商家双方的意见,而不应变成管理方的一言堂。

  唯有如此,才能化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对此制度的“信任危机”,才能呵护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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