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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务员制度改革破冰 分类管理破晋升天花板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6月02日13:24
  一直以来,受机构规格和职数限制,中国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小成为无奈的事实。“天花板”的限制导致了公务员千军万马挤官道,催生了许多官场怪现象。如今,深圳在公务员任命和升迁模式上率先破冰,“去官化”成为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一把尖刀。通过职位分类和实施聘任制,深圳公务员制度在“淡化官本位,打破铁饭碗”上做出了尝试。

  分类管理打破“天花板”

  深圳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警员卢培锋说:“1997年,我从见习民警转正为科员后10年的时间里没有任何晋升,但是公务员制度改革后,两年多的时间我就升了一级。如果没有改革,我想升一级,不知道再等10年是不是能够实现。”

  在中国现行的公务员体制中,公务员薪金水平与其所在的职级序列挂钩,这从客观上导致了公务员挤破头都要当官的现象。这也几乎成了公务员惟一的出路。“在完全是综合管理类的情况下,绝大部分的一线执法人员基本上是没有升迁机会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说。

  据统计,深圳市公安局里大约有1.7万名民警,其中很多四五十岁的老民警仍然是科员,这些工龄20年左右的公务人员仍然领着最基础一级公务员的工资。

  近年来,国家在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出台了很多办法,比如强调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中选拔领导干部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由于受机构规格的限制,基层公务员晋升台阶少、发展“天花板”低的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难以留人又留心。有些干部因升迁无望,消极混日,影响了行政效率和公务员形象,也有一部分公务员想方设法调离基层。

  原来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中,也存在一些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进程和方向不适应的地方。王敏认为,政府管理强调力量下沉,加强基层一线,但现有制度下,基层公务员缺乏职业发展空间和待遇增长空间,难于安心基层工作。国家推行大部制改革,但“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现实,使各单位更热衷于通过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来解决干部出路问题,额外增加了大部制推行的阻力。

  “国家要建设服务型政府,但公务员的待遇完全依附于官职,造成"官本位"意识浓厚,深圳就是要打破这个紧箍。”王敏说,从全球来看,公务员分类管理是打造专业化、现代化公务员队伍的有效制度。

  改独木桥为阳光大道

  为了改变这种“千军万马挤官道”的局面,2010年初,深圳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从综合管理类职位中划分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并对这两类职位建立与行政职务级别脱钩的独立职务序列,把公务员发展的独木桥改为三条阳光大道。深圳大部分公务员告别行政级别的束缚,通过职级晋升来体现自己的价值。

  王敏介绍:“此次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涉及30多个部门及10余个执法单位、执法队伍,大概涉及6000余个岗位和人员。加上此前进行的公安专业化改革对1.5万名警员做了类别划分,分类管理改革覆盖70%的行政机关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指在行政机关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他们有两个特点:一是主要分布在基层的街道、分局、所(站)等一线管理单位,职业发展“天花板”低。二是工作性质相近,工作任务相对固定,工作内容重复性强。

  王敏说,改革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明确为非领导职务,设7个职级。执法员职级不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三级执法员以下不设职数限制,执法员晋升职级主要考虑年龄和业绩因素。“一般每三四年可晋升一个职级,22岁毕业的本科生一般45岁左右可升到二级执法员,在退休前有30%至60%的人可晋升至一级执法员,这基本解决了职业通道的"天花板"问题。”

  刘伟森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的基层工作人员,此次公务员改革中,刘伟森被划分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今后他要追求的不是科级、处级等行政级别,而是从七级执法员到一级执法员这样的专业职级。

  “以前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名额有限,晋升很困难。现在职业道路一下子拓宽了,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一级级往上升。这样我就不用整天想着升官的问题,可以安心自己的工作,只要表现好,不当官我也会有好的发展。”刘伟森说。

  推行公务员聘任制是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另一重要举措。为稳妥起见,深圳采取增量改革方式,对2010年后新进入深圳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均实行聘任制。按深圳每年公务员退休数和接收军转干部人数测算,预计每年新增约1000名聘任制公务员,10年后如果达到1万人,也只占到深圳目前公务员总数不到1/4,这对现行管理制度的影响将是渐进、平缓和可控的。

  

  “官本位”思想被撬动

  王敏认为,这次改革首先是为了打破长期以来公务员管理体制“大一统”的模式,让不同岗位的公务员获得明确的发展目标。也为“精兵简政”提供人事制度支持,改变了以往通过增设机构来增加职数,解决干部待遇问题的普遍现象。

  深圳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副局长林长平说,打破了“天花板”,深圳公安系统基本遏制了增设机构的冲动。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得到了基层公务员的普遍支持和认同,他们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充满信心。刘伟森认为,公务员改革有三点好处,一是工作更加专业化,二是发展空间更大,三是公平竞争的机会更多。他说:“无论是晋升还是退出,路都比以前更开阔,我们可以更专心研究自己的行政执法业务。”专家认为,新的管理制度对公务员的影响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前途明了、路子宽了、步子稳了、要求高了。

  “分类管理改革的第一步解决了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天花板"问题,接下来要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同时,我们将对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位适当细化分类,建立综合管理类非领导公务员多元化的职业发展通道。”王敏说。

  此外,建立分类考核办法也是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突出考核结果在职级待遇晋升方面的重要作用,避免形成新的“大锅饭”局面。“如果变成"齐步走",熬到年头我就上,这和改革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实际上仍无法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所以在打破职数限制之后,我们要落实相关的配套制度,通过考核实行差异化竞争机制。”林长平这样说。

  尽管深圳公务员改革仍有一些问题待解决,但其破冰意义值得肯定。腾讯网网民“玄铁剑”评价说:“深圳公务员改革让人欣喜地看到,纠缠中国两千多年的"官本位"思想已经开始被撬动。”(黄浩苑) (来源:《半月谈》)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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