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6月2日电 记者邓新建 通讯员杨安琪 记者今天获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制定了《广东省检察机关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前移了化解矛盾的工作关口。
办法要求,承办人要按照事态发展的轻重缓急,将可能引发涉检信访案件的风险分为三个等级。根据评定的风险等级,第一时间制定针对性强的息诉工作预案。办法还规定,按照“谁承办、谁评估”的原则,要把信访风险评估机制贯穿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批捕、审查起诉、抗诉等办案环节,在拟作出处理决定时,客观全面地评定风险等级,并主动约访举报人、案件当事人,充分阐明作出决定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雁林介绍,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是广东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举措。使化解矛盾工作变“事后灭火”为“事前预防”,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