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华盛顿6月2日电(记者蒋国鹏 冉维)美国总统奥巴马2日要求国务院将美国驻以色列大使馆从特拉维夫迁往耶路撒冷的计划再延缓6个月执行。
奥巴马在当天发给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的备忘录中说,为了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利益,有必要将1995年通过的“耶路撒冷使馆法案”延缓6个月执行。奥巴马授权希拉里将推迟迁馆的决定向国会通报。
美国国会1995年10月通过“耶路撒冷使馆法案”,承认耶路撒冷为以色列首都,并要求政府于1999年5月31日之前将使馆迁往耶路撒冷,但允许总统出于国家安全利益考虑推迟迁馆。鉴于耶路撒冷地位的敏感性,克林顿和布什两位前总统在各自任期内曾多次做出推迟迁馆的决定。奥巴马上台后也先后于去年6月和12月两度宣布推迟美国驻以色列大使馆迁址耶路撒冷。
1948年第一次中东战争结束后,耶路撒冷被分为由以色列实际控制的西耶路撒冷和由约旦实际控制的东耶路撒冷。1950年,以色列宣布耶路撒冷为其首都。在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从约旦手中夺取东耶路撒冷,后于1980年通过立法宣布耶路撒冷为其“永久和不可分割”的首都。
以色列对东耶路撒冷的主权并未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代表巴勒斯坦人民同以色列进行和平谈判的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及以其为主干组建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希望建立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国。1993年,以色列政府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在华盛顿签署巴勒斯坦自治《原则宣言》,同意在最终地位谈判中解决耶路撒冷问题,在此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采取单方面行动改变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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