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9时48分报道,今天(3日)上午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以及各地方相关部门召开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议,接下来连线中央台记者季苏平。
主持人:给我们介绍一下你在现场了解到的最新情况。
记者:经过国务院的批准,财政部、环保部,包括商务部今天宣布,从2010年的6月1号起,结合各地的家电以旧换新的拆解处理能力,将把家电以旧换新的实施范围从原来9个试点省市直接推广到全国,具体的时间是这样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山东、青岛、广州、深圳在2010年5月31日试点期满之后继续进行实施,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等省市自治区从2010年6月1号起开始实施,内蒙古、广西、海南、云南、西藏等省市自治区要抓紧时间做好前期的一些准备,等待他们旧家电的拆解能力基本完成之后,有关部门开始复核,然后启动。
家电以旧换新的实施办法暂定从2010年的6月1号开始到2011年12月31日期间来进行工作,具体补贴标准是这样的:家电的补贴方面,凡是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新地区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或者具有当地户口的个人,在规定时间内交售了旧家电并购买了新家电可以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但是每个项目都设定了一定的最高补贴限额;运费标准,中标的企业在回收,回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收购了旧家电以后,并交售给指定的拆解处理单位之后可以享受运费的补贴,运费的补贴根据回收家电的类型、规格、运输的距离、分类、归档进行定额的补贴。目前补贴资金是由中央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其中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汶川地震51个重灾区,青海玉树地震重灾区补贴的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责任编辑: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