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云南网)
去年12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蒋家田团伙案。(图片来源:云南网) “蒋家田团伙案”追踪 “我是毒老大不是黑老大” 昨天,(云南)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蒋家田团伙涉黑案,在庭审的过程中,蒋家田和其他团伙成员,依然延续一审的意见,没有一个人承认曾经涉黑。庭审中,蒋家田首次承认自己是贩毒“老大”,他还说自己曾经被别人敲诈过。
针对一审判决,41名被告中包括蒋家田在内,共有10多人提起上诉。在这次的庭审中,法庭主要审理了蒋家田、杨菊芬、杨国应、谢明祥和李文彩,5人一审中均被判处死刑或死缓;针对其他人的上诉,法庭将采取书面审理。
因案情重大,二审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检方发问 一问蒋家田 公诉人:“蒋家田,你贩毒赚来的钱花在什么地方了?”
蒋家田:“我贩毒赚来的钱买了两张(辆)三菱跑车,还买了奥迪和奔驰轿车。”
公诉人:“蒋家田,你开茶室是如何操作的?具体是怎么安排的?”
蒋家田:“我没有安排,只是负责出资开起了茶室。”
公诉人:“你在撒谎。审判长,公诉人现在当庭宣读一份蒋家田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蒋家田)让茶室里的小姐勾引男人到茶室进行高消费,按照三七分成,小姐拿走70%,茶室的投资人提30%。如果被勾引到茶室里的男人不付钱的话,就进行殴打"。”
蒋家田:“这点供述不属实,这些事情,我都没有直接参与。”
二问杨菊芬 公诉人:“杨菊芬,你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否属实?”
杨菊芬:“我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属实。每次贩毒过程,蒋家田都是知道的,他在幕后指挥。”
公诉人:“杨菊芬,你父亲(杨国应)被临沧公安抓获后,蒋家田做了些什么?”
杨菊芬:“我父亲被抓后,蒋家田到处找关系,想办法救我父亲,还汇10多万元到临沧,就是想把我父亲捞出来,结果没办成。”
三问杨国应 公诉人:“杨国应,你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否属实?”
杨国应:“我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属实的,我每次到缅甸运毒,价格都是女婿谈好的,我直接到缅甸付钱后,带着毒品到南伞。”
公诉人:“价格都是一直不变的吗?你自己出钱买过毒品没有?”
杨国应:“价格一直是不变的,我自己从来没有出钱买过毒品。每次把毒品带到南伞后,我就回保山老家,很少在昆明,毒品到了昆明是如何处理,这些我都不知道。”
四问谢明祥 公诉人:“谢明祥,你运输毒品,如何拿报酬的?”
谢明祥:“老板每个月除了固定给我3000元工资外,每块毒品给我1500元,每次运毒大概7到10块之间。”
公诉人:“谢明祥,你所有运毒中,没有被警方查获的有多少次?”
谢明祥:“我一共运毒5次,总共收入在8万元左右。”
控辩交锋 辩方称团伙不算涉黑 蒋家田的辩护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认为:41名团伙成员之间结构不严密,在18名骨干成员中,甚至有的人根本就不认识蒋家田,一半以上的人与他没有直接关系,另外各团伙成员之间没有如帮规等统一制度进行管理。在经济方面,各成员之间的获利归自己处分,无需上缴给蒋家田,因此算不上涉黑团伙。
针对这种说法,公诉人认为蒋家田团伙之间虽然没有书面的帮规,但是他们属于严密的金字塔结构,而处于顶端的人物就是蒋家田;而他手下分为如托运部、地下执法队等多个小组织,全部都听命于他。蒋家田黑恶团伙有一定的势力范围,他们的存在严重扰乱了这些地区的治安秩序。
检方称蒋是幕后黑手 公诉机关指控蒋家田贩毒的事,李春光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蒋家田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进行贩毒活动,但其实当时他曾是官渡和盘龙两个公安分局的线人,也曾为公安部门破获涉毒案件,提供过很多重要线索。针对贩卖运输毒品罪,辩护人为蒋家田做有罪,罪轻辩护,其他罪名都做无罪辩护。
对此,公诉人指出蒋家田利用自己所开设的茶室、饭店等经营场所为掩护,供手下人进行犯罪活动。这些行为虽然不是蒋家田亲自所为,但是茶室他有分成,出了问题蒋家田能够出面摆平,这些都说明,蒋家田是这些犯罪行为的幕后黑手。
蒋家田团伙案涉案人数众多。(图片来源:云南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被带出法庭。(图片来源:云南网) 被告陈述 当庭替儿子求情 昨天,蒋家田、杨菊芬、杨国应等人一起坐在法庭上,他们都是一家人。而在本案中,被警方一锅端的还有蒋家田的儿子以及他的老岳母。
在庭审中,蒋家田表示自己没有领导、组织黑社会,对于涉黑的罪名,他不认可。但是对于贩卖、运输毒品罪,蒋家田承认自己曾经参与过其中的3起,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蒋家田还替儿子蒋太来向法官求情,他说蒋太来没有参与过毒品犯罪,希望法院能够对蒋太来从轻判处。
承认是贩毒老大 公诉机关指控蒋家田所犯9宗罪行中,包括贩毒。二审中,蒋家田当庭承认自己是贩毒“老大”。
蒋家田说:“我只参加过3次,每次到境外买毒品、运输毒品到昆明,都是杨菊芬在安排,老岳父(杨国应)负责到缅甸买毒品,带到南伞,谢明祥负责把毒品运到昆明,买多少,多少价格买进,这些我都不知道,全是杨菊芬在安排。我买高档车的钱是曾经修高速路以及开塑料厂赚的钱,另外还用贩卖毒品赚来的钱买了奥迪、奔驰轿车,这些高档轿车主要是在婚庆公司使用。”
上诉理由 蒋家田:我不是“黑老大” 蒋家田说:“公诉机关指控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我有意见。41名被告人中,我最多认识10来个人,大家也没有经常在一起聚会,我没有交代给他们要去做些什么事情,我不是黑老大,所以提出上诉。”
蒋家田在昆明南窑片区名声很大,很多人称之为“蒋老爷子”,对此,蒋家田在法庭上说:“叫我"蒋老爷子"的都是些晚辈,平常一般人都喊我蒋哥。”
杨菊芬:不应被判死刑 蒋家田和杨菊芬两人在一起4年多,是未婚生子;2007年,两人闹矛盾分居,但藕断丝连。杨菊芬提出的 上诉理由:“我不应该(被)判死刑,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杨菊芬说:“整个贩毒计划都是蒋家田在幕后操纵指挥,有些贩毒,他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但都是他在幕后指挥。每次贩毒,由我父亲(杨国应)到缅甸去买,多少价格、买多少,都是蒋家田事先安排好的。”
杨国应:一审量刑过重 杨国应一审被昆明中院判处死刑,他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法庭上,杨国应说:“我每次到缅甸购买好毒品后,我一个人把毒品运到南伞,然后交给谢明祥,他(谢明祥)是如何把毒品运到昆明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在整个买毒品、运毒品中,没有得到过什么好处,没有分过钱。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的女儿、女婿,他们给我提供生活费、路费。”
谢明祥:判死刑重了 谢明祥的 上诉理由:“我没有直接参与买卖毒品,毒品是怎么来的,我不知道,一审法院判我死刑,我认为重了。我没有参与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请求改判。”
谢明祥说:“我本来是个客车司机,长期往返昆明至南伞,每个月工资是3000元,杨菊芬聘请我当司机,老板(蒋家田)买了一辆客车,我第一次运毒时,不知道带的是毒品,是他(杨国应)叫我把那些东西带到昆明的。我把东西交给杨菊芬后,她给了我1.2万元报酬,我也没有问为什么要给这么多的钱,之后运毒的事,我就都知道了。”
李文彩:有悔罪情节 李文彩 上诉理由:“一审时,我在法庭上都没有认罪,现在我有悔罪情节,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李文彩说:“我先认识蒋家田,他介绍我认识了杨菊芬,蒋家田叫我要毒品的话,直接找杨菊芬。有一次,我找杨菊芬买了370多克毒品,被警方抓获。”
庭审花絮 蒋家田 自称曾经被人敲诈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蒋家田所开的茶室、饭店时有敲诈别人的情况。蒋家田说:“我在经营实体中,开饭店和茶室时,自己曾经被别人敲诈过,我也是个受害者。不过,我也曾经敲诈过别人。”
杨国应 求律师帮回答问题 庭审中,辩护律师向杨国应发问,问题提出后,杨国应却一直沉默。法官说:“杨国应,你可以保持沉默,这是你的权利。”杨国应却说:“法官,我是个文盲,律师问我的问题,我想请求我的辩护人来帮我回答。”法庭拒绝了杨国应的请求,“律师是在向你发问,你的辩护人不能帮你回答问题。”(记者 柏立诚 首席记者 黄兴能摄)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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