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正处于技改整顿阶段的小煤矿,竟在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违规偷偷开工生产,而负责安全监管的乡安监站站长居然是这家矿的法人代表!
5月29日16时许,伴随着一声闷响,湖南省汝城县曙光煤矿井口冒出浓浓烟雾。正在井下作业的矿工曾太生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旋即井下就充满了刺鼻的气味。6个小时过后,曾太生被救援人员从煤矿风井抬出,这时他还不知道,与他一起下井作业的其他17名矿工已经全部遇难。
据汝城县安监部门透露,造成这起事故的主因是技改矿井中存放的炸药起火引发爆炸,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致使矿工中毒窒息死亡。
记者现场发现,事发的曙光煤矿设有专门存放炸药的仓库,而且距离事发矿井不过500多米。而矿主为了“图方便”,竟严重违背安全生产章程,将炸药私自存放于井下,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
记者进一步调查竟发现,曙光煤矿的法人代表叶春平,居然是煤矿所在地——文明乡政府的安监站长。
据调查,叶春平是文明乡政府干部,2007年被汝城县经贸局任命为曙光煤矿法人代表。与此同时,叶春平还兼任了乡安监站站长,还负责乡里的移民工作。
事故发生后,叶春平觉得自己很冤枉:“我这法人代表只是个挂名矿长。”他表示,曙光煤矿原系地方国有煤矿,后经过改制成为股份制煤矿,现在的实际控制人是汝城县私人老板罗宝昌,煤矿的经营一直是罗宝昌在负责,矿里实际负责生产和安全的也是罗宝昌的亲信罗权旺。据悉,罗宝昌已被公安机关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