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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 非本地人仍可购买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6月05日07:20
  本报讯 昨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房贷中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明确,不是以前普遍所认为的单一“认贷”或“认房”,而是更为严厉“认房也认贷”,而且是以家庭为单位。

  查不到信息者 银行须面谈

  昨日通知中明确,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但是在当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经登记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将被认定为二套房(及以上)。这就是所谓的“认房”。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申请贷款人以及他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另外一种情况为“认贷”,即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业内人士解释说,就算借款人此前贷款买的房子已卖了出去,此次买房仍然算二套房(及以上)。

  还有第三种情况,如果申请人已经买了房,但是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查不到信息的,银行可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尽责调查,以确认此次为二套房(及以上)。

  而记者了解到,如果被认定为二套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不得低于五成,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非本地人仍可买二套房

  根据通知,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如果申请住房贷款,也按照上述三种情况来认定第二套房。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在那些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规定,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解读

  特点1

  二套房既认房又认贷


  此次的二套房标准要求,如果贷款人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或者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或者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购房者在申请贷款时,都将被算作二套房,将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按照4月1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坚决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提高。

  【解读】

  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昨日向记者表示,这是在贷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以认房又认贷来确定购房者贷款购买的是第几套住房。

  特点2

  非本地人仍然有机会

  除了对贷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如何认定二套房贷外,《通知》以非本地人购房是否纳税或缴纳社保为依据,对其实施了差别化的信贷政策。

  如果贷款人能够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与本地人执行同样的认定二套房的标准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

  而如果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其在申请住房贷款时,贷款人将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而如果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申请贷款买房,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解读】

  对此,有关房产专家表示,大多数外地炒房者,也是通过贷款炒房,而在北京这样的地区,如果停止对其贷款,必将是对炒房者的一记重拳。但是他同时表示,政策中并没有明确指出哪些地方是“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所以很可能被地方钻空子。

  特点3

  银行可启动补充调查


  此次认定标准第三条明确,除了根据交易系统查询外,“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认购房人的购房情况,实际上是对交易系统漏洞的补充排查。

  对于“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这些细则也通过“信用备案”的补充方式严格了认房认贷的执行程序。

  【解读】

  个贷机构伟嘉安捷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的二套房贷认定标准通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针对二套房信贷具体执行层面有指导意义的文件,使得各个银行机构在执行层面更清晰、有据可依。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认房又认贷的操作规范,且对于操作层面可能出现的漏洞细化。

  目前,虽然各大银行基本拿到“钥匙盘”,可以登录后台交易系统查询到购房者交易情况,但是由于交易系统是在2002年后逐步完善的,2002年以前的交易记录,如部分购房者购买过“老公房”就难以直接查询到购房数据。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袁玥 张晓蕊 吴鹏 马力

  影响

  【购房者】

  炒房客被精准打击


  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认为,其合理之处是不以户籍设置购房人门槛,在北京工作、有需求的外地购房人同样有购房机会。

  与此同时,对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也就是非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地人购第一套房也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比较精准地打击了炒房客。这部分人虽然占购房人比例仅为5%,但他们占有较大比例的购房资金。

  但是,新标准也可能存在“误伤”。比如说,夫妻两人在婚前各贷款买过一套房,婚后他们想卖掉这两套房、新买一套大的,这次买房会被认定为第三套。实际上,这只是他们成家后的第一套房。

  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表示,当前调控重点仍在抑制需求上,既抑制了炒房客,也抑制了部分合理需求。若政策撤出,房价可能会报复性反弹。因此,下一阶段调控重点应放在增加供给上,特别是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和新房的供给。

  【成交量】

  对于“有松有紧”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会对楼市成交量有何影响,业内有不同观点。

  一位开发商对记者表示,目前购房者存在观望情绪,其中重要原因是信贷政策不明确,不知道自己属于哪种贷款类型,因此不敢出手买房。政策细化了二套房的标准,在一定层面上打消了部分购房者的顾虑。“一部分具有刚性需求、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能会出手买房,在一定程度上激活成交量。”

  不过,一位从事房产个贷行业的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针对外地购房者的政策细化后,在执行层面会更严格,对激活成交量的作用不会十分明显,具体要看执行半个月后的市场效果。

  二套房如何认定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3、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北京二套房要求更严格

  纳税未满一年的外地人不放贷;公积金标准将出台;北京开发商称已作好准备

  本报讯 住建部等三部门昨天出台的通知中,对于商业贷款的“二套房”认定,确定为“认房又认贷”。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北京的房屋权属登记已和银行系统对接,买房人所有的信息都实行共享。房屋主管部门会向银行提供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以认定借款人家庭是否有住房。

  三部门规定,对于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是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不过北京的规定更加严格,这种情况下,是一律不能发放贷款,即只能全款买房。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执行了北京此前规定的房贷政策。“我们在汇总各种情况,并不断进行总结,一旦住建部出台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北京将立即落实,并根据住建部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

  对于这次的新标准,北京某开发商对记者表示,跟此次的标准相比,北京目前执行的二套房贷款标准更加严格。此前各开发商都以北京的政策为依据,作好了准备。

  该开发商认为,今年的市场条件与2008年不一样,虽然观望情绪较浓,但需求和成交还是有量的。如果房价到达一些购房者的心理预期,他们将会出手。

  据了解,昨天三部门出台的是商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有望另行出台。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袁玥 张晓蕊 吴鹏 马力

  你是不是二套房

  1 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算)

  2 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3 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4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算首套。(不算)

  5 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算)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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