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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部委出二套房新政 非京籍外地人或受惠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06月05日13:16

  住建部等三部委出新规非京籍外地人有望受惠

  二套房新政或松绑外地人房贷

  本报讯 (记者张焱张媛) 最新的二套房新政,将会给非京籍的外地人购房带来福音。

  住建部、央行和中国银监会昨发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新政首次指明没有房贷记录的非本地人异地购房,有机会享受二套房政策。

  而此前,北京市曾要求拿不出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京籍外地人购房需全款。

  独家解读

  纳税不满一年外地人或将能在京贷款买房

  昨出台的二套房细则,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记者了解到,从京版“十二条”政策出台一个多月以来,北京各大银行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纳税、社保证明其中之一的外地购房人,坚决不给放贷,而此次政策虽然是将这类人群贷款比照二套(及以上)住房政策执行,等于说放松了外地人购房的条件。

  据“伟嘉安捷”统计,外地人在京贷款购房所占比重约为七到八成,其中又有10%至15%左右的外地籍人士不能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该条政策对这部分人群来说可谓是“久旱逢甘霖”。

  荧灿地产总经理顾晨天分析认为,按照本次政策,如果购房者之前贷过款,有过贷款记录,在外地贷款买房就算二套,如果购房者之前没有贷款买房,在外地也是第一次购房的话,符合条件还是首套房待遇。此前,除北京之外,其他城市并不要求外地人异地购房,必须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政策背景

  二套房界定“认房又认贷”

  三部委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上述规定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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