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瓒难以抑制情绪,几次落泪。 程宁摄 昨晚8时,西城法院的大法庭仍然灯火通明。经过6个小时的漫长庭审,法官宣布侯瓒姐妹状告侯跃华、牛成志、郭晓小夫妇返还侯耀文生前物品一案休庭,择日宣判。庭审中,原被告对侯跃华等人取走并支配侯耀文存款、转移侯耀文生前物品是否合法等焦点问题各执一词,激烈争辩。
庭审现场 侯耀文的指甲 被称为最珍贵财物 昨天下午1时许,30余家媒体早早赶到西城法院第四法庭,架起“长枪短炮”等候,该法庭可以容纳三百人,是西城法院最大的法庭。几十名人大代表旁听此案。为了控制法庭秩序,审判区拉起了警戒线。
下午2时整,侯瓒及律师陈旭、苏向祥,侯瓒妹妹妞妞的律师宋建国首先坐上原告席。随后,被告牛成志、郭晓小及两位代理律师刘爱明、刘锋到庭应诉,曾考虑亲自出庭的侯跃华最终没有现身。侯瓒、牛成志、郭晓小三名当事人全都身着黑衣登场。庭审过程中,除了接受法官询问,三人一直默不作声。
当被告证人拿出侯耀文去世后剪下的指甲照片说:“这是侯耀文先生最宝贵的一张相片第一次露面。我们认为最珍贵的财物给了侯瓒……”原告席上的侯瓒难以抑制情绪,几次落泪,在律师的安慰下才没有退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昨晚8时,侯耀文遗产案暂告一段落,由于双方争议分歧较大,法院当庭调解无果。
庭后采访 侯瓒回应指责: 我知道自己该拿什么 侯跃华的代理人当庭表示,侯耀文去世后发生的几件事使侯跃华和侄女之间产生了矛盾。2008年5月初,侯瓒发短信给侯跃华借款60余万元,用于出国留学和交付与母亲共居的房屋贷款。侯跃华征求徒弟们意见后没有借钱,侯瓒因此产生不满。
此后,侯瓒及其母亲以骨灰证丢失为由,开具了新的骨灰证。致使侯跃华所持骨灰证变成废纸,无法取出胞弟骨灰,完成安葬事宜。二人之间产生严重矛盾。侯跃华停止缴纳房贷,将侯耀文的奥迪轿车及相关单据交给小女儿的母亲。二人矛盾进一步扩大。这就是侯跃华说“事情发展到今天,我也有责任”的原因。
在开庭后接受采访时,针对侯跃华对侯瓒曾想多分财产、私拿物品等指责,侯瓒的律师全部予以否认。侯瓒也回应说:“我有什么权利多分财产?我接受的教育知道自己什么该拿,什么不该拿。”
庭审焦点 取钱搬物是否合法? 侯瓒姐妹表示,由于侯跃华的阻挠致使姐妹二人无法继承分割父亲遗产。2008年十一假期,侯瓒等人突然发现玫瑰园别墅被搬空,财物去向不明。直至起诉到法院才查实竟是自家人所为,存款也被取走。侯瓒姐妹坚称,处置侯耀文财物从未向二人作出说明并征得同意。四被告侵犯了侯瓒姐妹的遗产所有权,理应将其非法占有的侯耀文先生遗产全部返还。
被告律师刘锋辩解称,牛成志取款和搬走物品都有必要性。牛成志取钱是为了偿还侯耀文的债务、物业水电费等。他是侯耀文的好友,生前的管家。只有他知道侯耀文的密码。另外,由于侯耀文去世后,别墅无人居住看管,后来还发生了漏水的事,大家商量后决定把东西都搬走保管,侯瓒也同意。
“从法律上讲,侯跃华应从处理后事的一开始就与侯瓒立字为据,证明其行为均得到侯瓒同意。但这一点可能做到吗?哪个家庭可能这样做?”
陈律师展示着800平方米的别墅被搬空后的影像资料反驳说:“没见过谁家漏水就必须把精装房拆成毛坯房,才能达到"保护"财物的效果。侯跃华转移物品为什么不召集两位原告协商解决,清点物品?我们的确要感谢侯跃华先生包括郭晓小、牛成志为侯耀文先生丧葬事宜所付出的努力,但这并不代表被告就有权处理侯耀文先生的财产。”
刘锋律师说,侯跃华从未想侵占财产,大家都同意取钱及搬走物品。“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侯家的规矩是亲人去世,其财产一年后才能分割。在没有完成后事的时候,由于无法最终确定遗产数量,也无法分配遗产。” “家规行规和法律法规哪个大?”陈旭律师反驳说,侯跃华多次提到大家同意,但大家同意不等于权利人同意。
费用支出能否认定? 在昨天的庭审中,侯耀文124万余元及1万余美元存款被取出后的支出情况的举证质证过程最为漫长。被告方提交了债权人收取牛成志替侯耀文偿还生前欠款的说明,存款凭证;退还广告费和演出违约金后,相关单位出具的说明和收款手续;玫瑰园别墅物业水电费的缴费凭证;丧葬费支出记录及发票;购买修建墓地的合同等共计几十项。
原告方对于绝大多数证据都不予认可,逐一反驳:
代理广告和商业演出都没有签订合同,不能证明有合约关系;
所有借款都只有债权人单方说明,没有借条,不能确定债权债务关系;
房屋贷款等缴费凭证看不出是侯跃华所支付……
在侯瓒姐妹索要侯耀文葬礼“份子钱”和墓地捐款的问题上,被告方律师认为,丧葬份子钱与遗产不同,是逝者身后悼念活动中产生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而且也只有办完后事后结余才产生由谁享有的问题,现在谈论不合时宜。
另外,侯耀文墓地花费108万元修建,除17万是徒弟们捐赠外,其余都是侯跃华出资。加之丧葬费用共计达到115万元左右,份子钱早已没有,不存在分配问题。对此,原告方指出,侯跃华修建墓穴是其个人行为,况且是家族墓地,难道也让两个小姐妹承担?
侯瓒是否私拿物品? 为了证明侯瓒知道并认可侯跃华等人取款、搬运物品等情况,被告方请了一位证人出庭作证。“侯跃华说,侯瓒想多分财产,还多次拿走侯耀文生前物品,他希望大家凭良心,谁拿走什么东西拿回来,为此等到昨天中午12点。”代理律师说。
出庭的证人名叫陈晖,是都王烤鸭店的副总经理,自称侯耀文干儿子,与侯家关系密切。“大家认可侯跃华先生主持葬礼,没有听到任何人的反对意见,侯瓒也说听二大爷的,让牛成志取钱大家都知道,侯瓒也知道。”陈晖随即爆出,侯瓒住在玫瑰园时,他帮拿过两三袋行李,放在其男友车里带走。“里面装的是什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侯瓒的律师表示,证人不能证明侯瓒拿走的是什么东西,其证言不能说明任何问题。牛成志取钱侯瓒并不知情,证言也不能证明牛成志取款有合法依据。妞妞的代理律师则表示,陈晖所说知情人中并不包括妞妞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肯定妞妞及其代理人没有授权任何人支取侯耀文先生的存款。
随后,被告方还出具了一份侯宝林大师78岁的养女郝杰(音)作证的公证书,称郝杰因突发急诊不能亲自到庭。在证言中,郝杰称在帮忙照看玫瑰园别墅之后,曾给侯瓒拿过一只进口男表、一个水晶眼镜和一个拇指大的白玉。侯瓒还带走过一个包,里面是什么不知道。此外,侯瓒还多次去郝杰位于天津的家中“遍翻”父亲侯耀文的物品。
侯瓒的律师对证言完全不予认可。“作为晚辈,侯瓒可能到长者家中翻了一遍又一遍吗?这个说法没有任何依据,也不符合生活常律。”随即,几位律师轮番质疑证人不出庭的原因。“证人作公证的时间在前天上午,但被告方说证人前晚发病,难道证人明知晚上要发急诊,不能到庭吗?证人在被告代理人刻意安排下拒绝出庭,没有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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