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邓红阳 河南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联手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三部门在通知中称,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高考试题、答案在考试结束之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所谓在考试之前和考试期间能直接或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提供考题和答案的,均为诈骗行为。通过制作假准考证、假身份证代考的,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三部门在通知中表示,全省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所有录取事项均由省招办和招生院校通过国家统一的招生网络进行。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录取。凡以高校招生代理人、人才交流中心或定向培养单位等名义进行的所谓代办、代招行为,都是非法的、无效的。所谓的“小计划”、“内部指标”和花钱买指标或不经省招办办手续可以降分录取的许诺,都是欺骗行为。凡在全省常规录取结束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更要认真鉴别,慎重对待。发现贩卖、购买录取通知书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部门在通知中指出,招生考试期间,河南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将联合成立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方面集中开展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对以招生为名进行诈骗的不法分子予以打击;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对参与招生考试诈骗的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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