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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处置一消费纠纷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70余万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06日14:57
  中新网成都6月6日电 (记者刘忠俊)6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消委会获悉,四川仁寿一起群体消费纠纷成功处理完成,为145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据介绍,仁寿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位于该县城怡和春熙商业街西二环的一美容店欲关门走人,消费者办理的会员卡面临作废,请求消协帮助维权。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只见美容店有门市二间,门前有数十人正在争吵,现场秩序混乱。经调查核实,仁寿柔婷美容店建于2006年,挂着 “柔婷女子会所”招牌,办有《卫生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负责人为李娟,但李娟早在两年前就离开美容店去了西安,且李娟只是店里的一名员工并非美容店负责人。美容店现聘有4名员工,在该店购买消费卡的会员高达200余人,并交纳了会员费480、1000、4800、28000、40000元不等。由于涉及消费者人数众多,金额巨大,且消费者情绪激动,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将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

  获悉情况后,立即引起了省、市县三级工商和消委会的高度重视,并请求公安部门配合支持。经过与投资方成都柔婷美容顾问公司代表叶某、余某反复商量,据理力争,全力调解,成都柔婷公司与仁寿柔婷美容店消费者会员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美容店会员未消费的余款以赔偿现金和产品折现的方式进行赔付。消委会克服重重困难,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组织对145户会员消费余额进行核实,退款、抵货。截至目前,成都柔婷美容顾问公司已退款30余万元,以货抵款价值30余万元,共计70余万元。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美容卡、健身卡等预付款服务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终身服务”等承诺,在接受服务前应了解清楚服务企业的经营资质和信誉度,以免上当受骗。消费者在交款后应向收款企业索取收费凭证,并以书面形式详细约定服务项目、时间等具体事项,加盖收款企业公章。一旦出现消费争议,消费者可凭有效证据向消委会或工商机关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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