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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关于授予陈立文“卫民先锋”称号决定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6月07日00:00
    陈立文同志是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七支队一大队五中队一班班长,一级士官警衔。2009年5月13日,在汕头老家探亲休假的陈立文同志,路遇歹徒持刀对群众行凶,他挺身而出,只身追击五名歹徒,与歹徒进行殊死搏斗,最终将三名歹徒制服,并移交政法机关处理。

  陈立文同志2004年12月入伍以来,积极投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工作。他先后6次参加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联合执勤行动,协助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缴获假币一批,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多次主动参加抗洪、抗雪灾、救火等抢险救灾任务,解救遇险群众达30多人;为群众做好事100多件,为驻地孤寡老人、残疾人士、失学儿童捐款累计达2万元,数年如一日为3名家境贫困的儿童辅导功课。陈立文同志军事业务素质过硬,先后被选派参加全省公安机关大练兵汇报演练、省公安边防总队军事体育运动汇报表演、省公安边防总队“奥运安保”演练等多项重大演练任务。因表现突出,陈立文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受嘉奖,先后获“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优秀士兵”、“优秀士官”、“鹏城卫士”等荣誉称号。

  陈立文同志的生动事迹,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公安边防战士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委决定,授予陈立文同志“卫民先锋”称号。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向陈立文同志学习。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乐于助人、服务社会的大爱情怀,学习他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的无畏气概,学习他兢兢业业、奋发有为的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工作,创先争优,努力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者、良好社会风气的促进者,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为我省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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