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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煤炭局长家财数亿房产35处让谁震惊?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6月07日08:12
  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局长,居然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达数亿元。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案,因为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被誉为煤炭大省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

  法院审理蒲县煤炭局原局长案,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局长,被誉为煤炭大省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原因不仅在于官居科级的郝鹏俊数亿家财令人震惊;夫妻俩因逃税罪被处以巨额罚金,堪称“天价罚单”,且这些惊人数字主要来自郝鹏俊的大煤矿。最为主要的是郝鹏俊在煤焦领域是“猫”更是“鼠”,“猫”沦为“鼠”,最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其为代表的“官煤”式腐败,折射出煤炭领域的制度和监管漏洞,应引起有关部门的警惕。

  “小局长”的大煤矿“瞒天过海”之术让人称奇。郝鹏俊先后担任蒲县地矿局长、安监局长、煤炭局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等一连串与煤矿相关的职务,本该为国家矿产资源保驾护航,在其手中却成为私办煤矿的“保护伞”。“官煤”结合的利益链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对郝鹏俊而言,手中公职还是自己煤矿“开源节流”的工具。为了掩人耳目,搞挂名法人代表,签订虚假退股协议,大笔转移资金,销毁煤矿经营凭证,种种隐蔽手段成了煤焦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因素。

  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的发生,强调了坚决铲除“官煤”式腐败滋生的土壤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违规审批、入股办矿、挪用煤炭基金……因煤而生的各种腐败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身为煤炭局长,何以能够大张旗鼓地经营煤矿达十余年,制度缺陷和监管缺位是根源所在,制约机制不健全是“官煤”式腐败的温床。

  此外,基层官员监管缺位、监督无力,是小官员、大腐败的重要因素。一些“一把手”的个人意志膨胀,加上他们控制着相当大的物资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等,在单位大权独揽,有恃无恐,骄横跋扈,腐败很容易滋生。因此,构建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相关制度,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督,防止“小官大贪”现象的发生。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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