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月7日电 扁家四大案、陈水扁被控贪污“台湾地区领导人外交零用金”两大官司,将分别于11日、8日宣判。尤其扁家四大案11日是二审宣判,若陈水扁夫妇再获判重罪,未来官司处境将更形险峻。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扁家四大案(“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及前101董事长陈敏熏涉买官等案,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特侦组去年9月22日另起诉机密“外交”款案,指控陈水扁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交”外出机会,将“外交部”每次提供给台湾地区领导人的10万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汇往岛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外交”款案,台北地院订8日宣判。
至于台湾“高等法院”11日扁家四大案的二审宣判,法界人士认为,若扁珍等人二审再获判重罪,由于一、二审的“事实审”均被认定有罪,对整个官司的后续将非常不利。
陈水扁自2008年12月30日遭羁押至今,已超过500天。陈水扁延押期限将于23日期满,“高院”合议庭已排定,在11日宣判当天,会同时再开延押庭。
由于合议庭已谕知,若扁家岛外款全数汇回,陈水扁交保机率很高,但因扁家瑞士2100万美元(约新台币7亿元)汇台进度缓慢。
从3月下旬陈致中配合检方完成所有手续后,到目前只零星汇回4笔、共约352万美元(约新台币1亿元)。法界人士认为陈水扁要想获停押,还有一段时间。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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