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5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和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工作。业内人士指出,地方债务的急剧膨胀,使风险不断积聚,甚至已威胁到经济全局的稳定。因此,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治理已刻不容缓。
6月3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中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第二届高峰论坛”上要求金融机构:坚持“六个真实”以卡住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盲目融资,即注入平台的国有资产必须是真实的;平台的组织必须是真正的公司;平台的资金必须真正用到投资项目上;平台披露的报表必须是真实的;平台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责任必须是真实的;平台发行债券必须接受交易商协会的检查。
不可否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成长与发展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对一些低效益、高投资的民生和社会项目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对拉动中国经济走出低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出现了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等问题。并且,随着国家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土地出让金在缩水,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巨额信贷资金来源的银行无疑将面临不同程度的信贷风险。
仅从数据上看,截至去年底,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已增长到8000多家,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今年一季度的银行新增贷款,仍有40%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模在1.35万亿元左右。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的急剧膨胀,使得监管机构对地方债务风险的担忧不断升级。早在2008年,银监会就对地方政府过度借贷问题进行过调查,并提出在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尽快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明确政策性银行功能定位,规范政策性银行经营行为。银监会在4月份召开的“2010年二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议”上,更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风险列于今年银行业三大风险之首。银监会还公布了新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对3月底前投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要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6月底前完成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业务的全面自查清理。
现在,在银行业自查、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冲刺阶段,国务院又明确部署:要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并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放贷管理。一要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二要分类清理规范地方政府已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三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放贷管理。四要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对此,业内专家认为,中央政府的目的是采用系统性方式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借贷和银行放贷操作,从根本上为防止全局性问题的出现提供正确的方向。预计财政部、金融主管部门将于近期内公布实施细则。
事实上,在监管部门的严厉督促之下,也鉴于融资平台的风险隐患,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采取积极态度处理可能形成的信贷风险,部分银行甚至早已暂停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从目前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银行自查清理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去年发放的不少由政府提供担保、但无还款来源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被要求“推倒重来”,落实还款来源,同时禁止银行介入增量业务,将未来的风险一刀切断。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银行普遍认识到融资平台的风险问题,但可能不会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体现。安信证券的报告就指出,银行出于自身盈利和经营稳定的考虑,不愿意完全斩断与融资平台的关系;一部分融资平台在贷款初期就将需要归还的利息额一并计入了贷款总额,现在是“拿着贷款还利息”,因此短期内资产质量问题不会暴露;部分中小银行仍在“接手”上述贷款,这也延缓了问题的暴露时间。
专家建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处理应注意两点,一是在规范投融资平台的同时,逐步建立多元化融资结构,从而减轻财政压力和银行风险,实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在加强银行信贷管控的同时,也要加强地方政府的融资约束。这需要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工作协调一致。
另据记者了解,一些银行的清查结果显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尚在可控范围内。相信在监管部门加大对地方融资平台信贷风险管控力度的背景下,一系列规范政策的推出以及制度建设的完善,将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扎实做好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管控工作不仅有利于控制信贷风险,还有利于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真正将贷款用到国家支持发展的产业和领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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