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好友生病住院,去探视必须在规定时间,否则很可能会“吃闭门羹”。省卫生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医院探视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下简称《规定》)。此规定一出,即引起广泛争议。
探视不得超过一小时 《规定》要求探视者到医院探视病人,必须是每天下午3点至晚上9点之间,每次探视不超过1小时;探视者探视时间已到1小时或未经允许在非规定时间进入病区,由责任护士劝离;对不听劝阻的,予以计时并抵扣规定的探视时间。
新规还要求亲朋探视前要先到规定地点领取探视牌,凭牌进入病房,每名患者同时限2人探视(算一次探视)。探视者到病房前要登记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与被探视者关系,同时应出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探视者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国家明确规定的危险品进入医院探视患者。另外,对传染病住院患者一般不允许探视。监护病房、婴儿室、新生儿病房、隔离病房谢绝探视。患者病情不允许接见探视者时,医护人员有责任谢绝探视。
按规定,学龄前及学龄儿童不得进入病房探视,以防交叉感染,影响健康。此外,新《规定》还鼓励二级以上医院要积极发展视频探视系统,方便特殊患者探视需要。与此同时,二级以上医院将在住院部入口、住院大楼门口、电梯间、病区出入口、病房过道处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以保证患者安全。
“新规”执行难度不小 记者昨天在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省中医院等几家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随机采访了几位病人家属,有人拍手称好,也有人反对,但大多数人认为执行难度可能较大。
“这个规定非常好,我双手赞成。”正在鼓楼医院肿瘤科住院治疗的赵老先生说,病房内从一大早开始一直到深夜,来探访的人络绎不绝。“往往三床病友的家属刚走,五床的朋友又到了,有意见也不好开口提。”
“休息、安静对病人来说非常重要,过去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我们也不好多管,现在既然上级有了这个规定,我们管理起来也就有"法"可依了。”一家医院新生儿科的护士长告诉记者,这个规定对妇产科来说特别重要,因为新生儿娇嫩特别怕感染,而且产妇体能消耗大也要大量休息,亲朋随时来探视,产妇本人不好拒绝,由医护人员出面干涉比较合适。
昨天,在另一家医院产科,一位小伙子与把门的阿姨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原来这家医院早就规定白天家属不能探视产妇和孩子,下午5点钟以后才对外开放。可小伙子下午偏偏没有时间,看孩子心切,大声对把门的阿姨说:“这是什么规定!我自己的孩子竟然不能随便看,太不人性化。”
南京一家大医院负责人认为,限制探视时间,有利于患者安心养病,还医院一个清静的环境,这对医患双方有很大的好处。但可能具体操作起来有点难度,特别是实行身份证登记,有的人大老远跑来看朋友,忘记带证件就不给进,恐怕说不过去。
能否各家医院灵活掌握 “因为大多数医院查房、交接班、手术时间都集中在上午,医生、护士非常忙碌,同时病人也要配合做好各项治疗工作。上午不安排亲朋探视病人是合适的。”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医院是特殊的公共场所,出台这样的新规,是为了保证病人切身利益,维护医院的良好医疗秩序,同时为医务人员和患者创造良好的工作休息环境。
“这个规定最好各家医院灵活掌握,不要搞一刀切。”南医大眼科医院院长蒋沁认为,比如外地的住院病人,亲朋好友一大早从老家赶过来,上午探视一下,下午就要坐车赶回去。如果非等到下午3点以后再探视,路远的亲属势必要在南京住宿,这无形中加大了他们的负担。
“可以对某些特殊医院或特殊病区,实施限时探视的规定,不必搞一刀切。”省卫生管理副研究员周守军认为,一项政策的出台必须考虑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而且还要出台相对应的实施办法,如果不讲实际情况一刀切,很可能最后执行不下去,规定变成一纸空文,从而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记者 仲崇山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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