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医保中欺诈、骗保和过度医疗消费等不合理行为,天津市将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诊疗监督管理办法》,以规范参保人员就医、医疗机构和医师服务的行为。
记者从7日召开的天津市政府常务会上了解到,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进,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适合城乡居民参保需求的筹资标准多档次、缴费自主选择、待遇与缴费相一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至5月份,参保率达到94%,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全部享受医保待遇。
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医保水平的不断提高,有些参保人员利用医保的优惠政策和社保卡方便、快捷的就医结算方式,超正常地频繁刷卡、倒药套现。也有医疗机构出现了编造病历、处方,挂床住院和虚假申报,套取医保基金。还有医务人员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支出过快增长。
即将出台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诊疗监督管理办法》将对以上不规范、不合理行为进行严格督察管理,对不诚信的参保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进行专门邀谈和重点监控,追缴骗取医保基金。对严重违规的医疗机构取消定点资格,执业医师(药师)取消其医保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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