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远安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专项工作报告,对县政府高度重视贯彻执行环保法,把环境保护纳入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兼顾,综合决策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
县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环境保护的文件,科学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在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中毅然决然地提出了“生态环境保护决不优惠”的果断决策,专门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在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从项目选址到建成投产全过程进行规范,严把环境保护管理关口,优化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业园区功能区划,强化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帮助企业规避环境风险,从源头控制污染产生。远安县在近三年来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284个,落实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资金25857万元,建设环保治理设施515台套,对投资近8亿元但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28个建设项目,予以否决砍掉,从决策源头上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健康协调发展。(通讯员 湖北远安县人大常委会 刘建全)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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